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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确定10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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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局负责全省粮食宏观调控、粮食价格、粮食收购、存储以及代农储粮等方面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是各级粮食部门的重要职责。记者10月8日从山东省粮食局了解到,近年来,省粮食局紧紧围绕保障全省粮食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深入推进依法管粮和监管创新,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结合抓好粮食流通监管方面举措,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副处长瞿佃强介绍说,山东不断推进监管方式创新,扎实推进全省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省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行业推动、企业自律,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原则,加快推进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整个实施步骤共分试点阶段(2018年底前)、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底前)、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底前)三个阶段有序推进。目前,省局确定了10个县为省级联系点,先行先试,由点到面,稳步推进。

“我们加快推进‘双随机’监管,为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性和随机性,今年我们借助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开发了‘双随机’电脑摇号系统,进一步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系统正在试运行阶段,即将在全省正式启动。”瞿佃强进一步介绍说,截至目前根据国家局的安排部署,山东省共有19个市、县粮食局被评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有5个市县被评为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监督创新示范单位,通过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方式,提升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瞿佃强介绍说,省粮食局每年都定期开展夏秋粮收购专项检查。今年积极组织市县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最近,省局安排两个抽查工作组,对日照、临沂、枣庄、济宁四市20余家企业开展夏粮收购检查的抽查工作。初步统计,全省已开展检查596次,出动检查人员2189人次,检查收购主体1308个,占总数48.5%,查出违规行为32例。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粮食执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今年5月份组织枣庄、济宁、临沂、菏泽4市及其8县(市、区)参加苏鲁豫皖四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交流学习执法工作和执法协作经验,签署行政执法合作协议,共同维护毗邻地区粮食市场秩序。

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每年全省都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瞿佃强结合去年上半年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4 部门开展了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和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下半年,省粮食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开展了粮食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省级组成3个联合工作组,随机抽查了潍坊、济宁、日照3市。据统计,全省纳入检查范围政策性收储企业共363家,发现问题企业229家,建立相关制度1532项,发现的750个问题隐患基本按时整改完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明年3月份将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要求有仓必查、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有诉必应,查必彻底。

“这次大清查突出了粮食质量清查,全省统一组织抽检,对粮食质量的普通指标每仓必检,政策性粮食全覆盖,并抽检10%的食品安全指标,所以这次大清查比以往的库存检查,规模更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目前,我们正在筹划实施方案、适时开展人员培训,为大清查提前做好准备。”瞿佃强告诉记者,今年年初,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通了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热线主要受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陈顶新”“转圈粮”、粮食亏库、设置出库障碍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省粮食局表示一旦发现粮食流通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各级食行政管理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核查、严肃处理。(郝爱印 王舒薇)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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