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今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将一般性企业开办的必备环节精简至3个,即工商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将企业开办时间减至3.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其中工商登记(含名称登记)不超过2天,刻制印章(含公章、合同章、发票章、财务章、法人名章)不超过1天,申领发票不超过0.5天。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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