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惺)近期,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原河北省食药监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22类食品303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3批次。
据了解,原省食药监局组织对22类食品303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总体情况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1批次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6批次,1批次不合格;饮料22批次,1批次不合格;饼干10批次,餐饮食品2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22批次,罐头5批次,酒类27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肉制品6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85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调味品1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石家庄市南翔瓜籽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不合格;沧州开发区神狮植物油厂生产的小磨香油酸值(KOH)检出值不合格;安国市天山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山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省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公众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辛欣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