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玲玲)2月13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悉,我省有4家单位入选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全国共100个单位被认定。
山西4家单位分别为晋中市太谷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运城市万荣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忻州市五寨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运城市盐湖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据了解,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旗、农场)或地市政府,可以示范园为重点,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完善示范园供水、供电、道路等设施条件。要对示范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途径,多渠道保障示范园用地。支持示范园入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支持入园小微企业以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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