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精神,大连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以开展试点示范为抓手,实施跨区域引资、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合作机制,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发展新模式。
开展县乡“飞地经济”试点。大连市在瓦房店市、庄河市先期开展县乡“飞地经济”试点,探索县域内“飞地经济”园区建设模式。瓦房店市依托轴承产业园区三台片区、庄河市依托大连北黄海经济区开展试点,由县级政府结合本地区主导产业规划布局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将“飞地经济”项目按产业类别引入“飞地园区”,推动各乡镇(街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与朝阳市开展跨市“飞地经济”试点工作。以大连市对口帮扶朝阳市为契机,研究推动大连市与朝阳市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制定与朝阳市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实施方案,探索管理输出、合作招商等“飞地经济”合作模式。依托前期与朝阳方面签订合作协议的大连三寰集团和大连韩伟集团,与朝阳市在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及装备制造业等方面加强合作,研究确定大连市与朝阳市开展合作的“飞地园区”区块及模式。
推动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与上海市开展“飞地经济”试点合作。依托大连市与上海市开展对口合作的有利契机,研究将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作为“飞地经济”试点园区。以石油化工、碳一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及相应配套服务业等为重点,加快完善产业链条,促进重大项目有效对接,打造世界一流的石化产业基地。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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