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丽强)日前,我省停止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前已经办理但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明确从2019年3月15日起,全省停止新办《光荣证》。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荣证》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具体办理形式包括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孕健康·计生河北”手机App客户端或“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办理。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
补办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原办理《光荣证》时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办理独生子女保险的相关材料,或者单位出具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凭证,或者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3000元一次性奖励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确实领取过《光荣证》的佐证材料。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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