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要制定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管理、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省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等标准,不断完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打通法规制度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
《意见》指出,要以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重点,制定出台省级机关房产维修管理办法、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细则、社会化汽车租赁机构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启动修订《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
随同《意见》印发的《2019-2020年度机关事务法规制度建设计划》显示,法规制度建设计划包括27项。其中,2019年拟完成24项,包括《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细则》《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山东省公务接待管理监督检查标准(试行)》《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和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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