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距离垃圾分类还有多远?一个可以明确的时间点是,根据住建部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济南、青岛、泰安位列其中。垃圾分类迫在眉睫,但全面、彻底实施垃圾分类之前,山东还有立法、硬件设施、资金短缺、居民意识等多座大山需要迈过。
立法先行,山东垃圾分类法规计划明年出台
有专家提出,“如果不靠立法强制执行,再等50年仍是如此!”显然,垃圾分类,立法要先行。
山东省今年内所有设区市将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消息一出,备受关注。9日,山东省住建厅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山东省、市级层面都已在考虑立法问题。其中省级层面的法律法规《山东省城乡垃圾处置条例》已在调研中,计划明年提请省人大制定出台。
众所周知,垃圾分类,立法先行。上海此次动真格实施垃圾分类,其节点就是《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从通过至正式实施留了5个月的过渡时间。立法对于垃圾分类来说到底有多重要?山东在这方面已有动作。2018年3月,济南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并进入强制推行阶段。《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也于去年9月发布。但这些方案仍停留在规定层面,未上升至立法。
7月8日,山东省住建厅厅长王玉志坦言,虽然山东各地在垃圾分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整体来看,垃圾分类的效果还未明显显现。至于原因,他明确提到立法问题。“比如缺乏法规政策约束,现行法律法规主要侧重于垃圾的清扫、收集、处置,尚未深度涉及垃圾分类回收等问题。”王玉志说。
山东有垃圾分类立法计划吗?目前进展如何?7月9日,山东省住建厅城管局局长杨建武透露,目前山东省、市级层面都已在考虑立法问题。其中省级层面的法律法规《山东省城乡垃圾处置条例》已在调研中,计划明年提请省人大制定出台。“省级层面的立法会从垃圾分类的整体全链条出发,通过立法的形式确认下来。但垃圾分类要因地制宜,为给各市立法留空间,省级层面的立法主要在大的方面,像具体实施几分类法、罚款额等细节,省里不会做统一规定。”杨建武说。
记者从济南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济南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立法工作正在深入调研中。
从泰安市相关方面了解到,7月2日,泰安市政府发布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第一条就是《泰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早在2018年4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就《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前调研,广泛学习了外地在垃圾分类宣传、收运、处置情况和立法方面的先进做法,为做好《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法律责任方面,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罚款。目前,《泰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正在按程序推进。
分类处理设施落后 处理技术不够成熟
硬件设施是垃圾分类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环节。
8日召开的全省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上,省住建厅厅长王玉志坦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确实存在短板。”具体表现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不足,分类运输设施专业化不强、运输能力弱。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有害垃圾处置设施短缺,餐余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垃圾终端处理特别是易腐垃圾处理、有害垃圾处理技术还不够成熟等。
除此之外,山东省住建厅城管局局长杨建武进一步介绍,由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处置还很有难度,这也是全国都面临的一个问题。“这个难有两个层面,一是厨余垃圾的末端处理设施有短板,另一个是处置后的资源化利用尚没有理想出口。”他解释道,平时大家都以为厨余垃圾处理后可以堆肥,但实际是因含盐量过高,农业部门不允许其进入农田。如果另外将盐分提取出来,其经济成本又要大于焚烧或填埋。所以无论是末端处理设施,还是资源化处理的技术和成本等,都还需要努力。
一个县投入近亿元 青岛一年投30多亿
硬件设施短板又与资金短缺有着直接的联系。王玉志8日也谈到资金短缺,“经测算,郓城县整县推进垃圾分类,仅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投入就需近亿元。邹城市有关方面也表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等先期投入较大,且全部正常运营后每年还需要再追加2000余万元。”
杨建武向记者进一步介绍,硬件设施所需要的费用可能超乎很多市民想象。“以青岛为例,青岛从去年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布局生活垃圾分类,一年多过去已经投入30多个亿,其中20多亿用在末端的焚烧厂和填埋场的建设上。如小涧西综合垃圾园区,既有原本规划的一期、二期填埋场,又新增了生活垃圾焚烧厂。”
8日的座谈会上透露,省财政将每年安排4.8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百姓不太热情 需借鉴先进经验
居民意识方面,有专家表示,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四分类法,对于居民来说不算是难事。虽不能一蹴而就,但给予耐心肯定能做到。
但垃圾分类在我国确实存在着实际行动与认知程度差异大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发布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19)》显示,超九成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对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是重要的,但认为自身在垃圾分类方面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的仅有三成。
对此,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袁曙光认为,济南在宣传力度上还做得不够。“现在存在的问题就是上热下冷,老百姓对这件事不热情,没有太大兴趣。”他呼吁,济南要向外地城市借鉴垃圾分类的先进经验,也要与业内人士多交流。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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