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提高省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根据中央和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省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此次修订后,目录清单减少了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两个收费项目,改为实行市场自主定价。修订后,政府定价项目还有车辆通行费、港口重要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等9项。航道通行费、船舶交易服务费收费政策依据也作出调整变化,收费标准普遍下调。白马河航道通行费标准整体降幅达11.7%;船舶交易服务费三档交易额的最高收费标准分别由0.8%、0.4%、0.25%降为0.7%、0.3%、0.2%。
责任编辑:乔慧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