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前发布通知,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力争在2019至2020年,山东每年培训1万名新型学徒;2021年起,每年力争培训2万名以上新型学徒。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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