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打造“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将建设铁路、医疗、产业园、跨境电商等8个国际项目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沈阳“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方案》,我市将依托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平台,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先行先试优势,着力打造全省“16+1”经贸合作示范样板城市,辐射带动全省各市发挥各自特色,为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
按照《方案》,我市将建设8个标志性示范项目,分别为:匈塞铁路建设项目、罗马尼亚五爱中国商品分销中心建设项目、中国制博会—中东欧装备制造业展、罗马尼亚东软集团医疗设备项目、沈阳中东欧产业园建设项目、综保区桃仙园区中欧进口商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沈阳自贸区跨境电商中东欧合作项目、沈阳自贸区进出口贸易示范区等重大国际化项目。
打造互联互通建设典范:鼓励我市企业承揽中东欧国家铁路、公路、机场、输变电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沈满欧”“沈连欧”班列常态化稳定开行,推动与中东欧国家建立人员往来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建设沈阳中东欧16国商务中心和签证中心。
打造双向贸易合作典范:加大工程机械、机床工具、医疗器械、输变电设备等沈阳制造企业的市场开拓力度,推动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轨道交通及输变电等成套设备出口;积极扩大机电产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化工产品、资源类产品进口,扩大水果、肉类、乳制品、酒类等一般消费品进口规模;鼓励我市企业与中东欧国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和支持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在中东欧国家建设一批海外仓。
打造经济技术合作典范:鼓励汽车、航空、机械等重点行业的企业与中东欧国家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对接与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同具有品牌、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国外企业合作并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支持企业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支持中东欧特色企业来沈投资发展。
打造科技人文交流典范:组织在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开展科技创新论坛、专业交流和洽谈;支持具有沈阳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中东欧市场;加强对中东欧国家高级人才的引入,逐步与中东欧国家建立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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