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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请举报 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来源: 沈阳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 杨硕)11月5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了解到,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市扫黑办的领导下,沈阳警方专群结合,多措并举,切实打好一场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目前警方再次公布举报线索奖励办法,对侦破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最高可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据介绍, 沈阳警方通过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发放调查问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及组织“万名民警大走访、扫黑除恶大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市营造浓厚的专项斗争氛围。同时,制定了《沈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并积极细化奖励项目、拓宽奖励范围、简化奖励流程。在全市公布群众举报电话、邮箱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动员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侦破案件发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发挥重要作用的,最高可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90.15万元,奖励群众87名,涉及案件195起。包括沈北新区董某某、陶某“套路贷”犯罪集团案件,辽中区某运输公司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等重点案件。

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案斗争的成败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沈阳警方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与公安机关一起严厉打击我市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沈阳市公安局群众举报电话:22828492。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67号,沈阳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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