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适应城市建成区的发展、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太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对外公布,新一轮区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695平方公里。
此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北至上兰和绕城高速公路北段,南至姚村,东至东山边山地区,西至西山边山地区,区划适用时段分为昼间和夜间。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四种类型声环境功能区,具体为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
1类区位于中心城区区域范围内,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总面积499.48平方公里,执行标准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区共126.75平方公里,分为河西片区,河东片区两个区域,执行标准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类区共68.73平方公里,分为唐槐产业园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片区、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尖草坪区军民融合创新基地、太原机械工业区5个区域,执行标准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4类区分为4a和4b。4a类区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4b类区为铁路干线(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4a类区涉及道路交通干线92条,总长度558.25公里,执行标准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类区涉及铁路交通干线6条,总长度98.73公里,执行标准为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此次功能区区划。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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