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8日讯(记者李佳霖 郭静原)8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明确自今年2月起,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据悉,政策将惠及全部参保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预计全年将减负500多亿元。
据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特殊类型单位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将全部免征,个人缴费部分不免。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的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均减半征收。
据了解,为提升服务效率,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自动享受减免政策。三部门将协作配合,以统计和税务数据为依据,共同做好企业类型划分工作。部分无法划型的企业,将依据参保人员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类型划分,无需企业进行操作。
据悉,此次减免政策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本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会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保待遇。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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