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云萍)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通知,决定2020年继续在河北师范大学开展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其中中学教师200名,小学全科教师200名。
按照培养计划,中学教师培养200名,分别是语文教师40名、数学教师40名、英语教师30名、政治教师30名、物理教师30名、生物教师30名。小学全科教师培养200名,全部为小学教育专业。学制4年,其中半年在中小学校实习。
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中小学教师的招生工作在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本科层次考生。对于培养学校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非公费师范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的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定向就业县(市、区)和培养学校同意,可在当年的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范围内转为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并由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学生学习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由设区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和就业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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