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太原市出台《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财政奖补办法》,今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世界500强企业在太原设立企业总部,给予5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落户奖励。
《办法》称,凡2020年1月1日以后,太原市行政区域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本市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投资兴办的独立核算企业,都在奖补范围。企业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山西省产业政策和本市确定的主导产业方向、重点产业集群及大数据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主导产业及重点产业集群奖补政策为:新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投产后,亩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0万元人民币,且亩均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落户奖励。军民融合产业项目自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连续3年给予不高于项目年度所需仪器购置、实验材料购置等资金20%的补助。
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一级子公司以上)、中国500强企业(一级子公司以上)、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一级子公司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亿美元的跨国公司在太原设立企业总部,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者等值人民币)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其中,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的企业总部,且对本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5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落户奖励。
此外,鼓励已在太原市投资重大项目的知名企业,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投资咨询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私募基金、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曾任职于专业化科研机构、知名企事业单位的高管、科研人员、专业人才等,参与本市的招商引资工作。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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