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从省住建厅传来消息,我省下发《关于创建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起,各设区市每年创建至少1个创新项目。
《通知》明确,各市要立足于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状况、气候特点、文化特色,整合健康建筑、可持续建筑、百年建筑等理念、成果,引导超限高层建筑、绿色建筑等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在全生命周期BIM、铝模板、装配式、绿色建造及基于5G移动互联网的智能化管理等技术应用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培育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创新项目。
对具备创建条件的项目,各市要提前介入,加强项目策划、立项等前期准备阶段宣传引导,指导项目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建立创新项目台账,确定专人盯办,深化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服务和指导,及时总结创新技术应用情况,提炼科技成果。对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符合《绿色建筑创新项目技术指导清单(试行)》要求的项目,认定为创新项目。无符合要求项目的市,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予以扣分。对落实创建工作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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