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工信厅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我省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企联动、合理调度的食盐供应应急联动体系,确保在非常时期省内居民和食品企业的食盐供应。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我省将启动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接到地方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上级部门等通知,发生突发事件,需启动应急预案的;发生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发生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发生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食盐抢购,导致食盐价格上涨或出现大范围食盐供应脱销的;其他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需启动应急预案的。
其中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指食盐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出现较大区域食盐脱销,或发生群体性食盐质量事件及发生疫情、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引起公众恐慌,引发食盐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结合我省实际,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由大到小,依次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次。省工信厅核实各地信息后,根据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影响范围大小,报省政府确定应急响应级次并启动相应预案。记者 付玉婷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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