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网播京津冀 > 正文

北京就规范短租房征意见 开办民宿或需其他业主同意

来源: 新华网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郭宇靖)为进一步规范短租、“民宿”存在的治安、扰民等问题,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网信办日前联合起草了《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从1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短租住房的经营需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

近年来,“民宿”“短租房”发展迅速,大量居住小区内的民宅以“民宿”“短租房”等形式对外出租。这一方面满足部分旅行者的短期住宿需求,另一方面也给城市安全管理带来挑战,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居住生活。

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短租住房的管理要求,明确短租住房的经营应当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此外,房屋还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依法办理房屋出租登记。

征求意见稿规定,短租住房经营者还应在住宿者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宿者身份证件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此外,还明确了互联网平台核验责任,规定发布短租住房的互联网平台应当核验短租住房经营者提供的业主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治安责任保证书等材料,实地查看房屋状况,登记、审查并实名认证经营者身份,逐人登记订单签订人和实际入住人员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报送入住人员、房屋等信息。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认为,当前“一人预订、多人入住”“张三预订、李四入住”现象非常普遍,给流动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新规明确了房主、经营主体、平台、租客等各方主体的责任,以及出租登记、平台信息核验、入住者信息报送等要求,将有力保障租客租住安全,从源头有效解决短租房带来的矛盾问题。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