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互联网企业在业务布局与倾向上的差异没有表面那么简单。目前国内互联网企业鲜少有进入基础科研领域者,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互联网企业背后的资本是逐利的,偏好低风险高收益,没有耐心。这一点,全世界的资本都有没差别,不存在国别差异。(原标题:巨头扎堆“卖菜”,国内互联网企业真的没有梦想?)
随着国内互联网红利的进一步消逝,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竞争也愈加趋于白热化。
近日,拼多多、滴滴、京东、美团、阿里巴巴、腾讯等国内互联网巨头直接或间接入局社区团购,使得这一两年前便出现的业务模式在2020年焕发新春。
在巨头们围绕群众“菜篮子”争得头破血流之时,同为互联网科技企业的谷歌已经在量子计算机领域取得突破,美国电商巨头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的蓝色起源也正在朝着航空航天领域发起猛烈攻势,马斯克的SpaceX于12月10日凌晨再次试飞。
人民日报12月11日发表评论文章称,互联网巨头拥有雄厚的财力、大量的数据资源、领先的数字技术,人们期待巨头们不仅能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更能承担起推进科技创新的责任。这不仅是为企业发展储蓄技术,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所在。
在与国外互联网企业的对比下,有舆论表示,为何国外互联网企业看向了星辰大海,而我国互联网巨头们只会下场“卖菜”?国内互联网企业没有梦想,一心只为赚钱,或者说垄断才是它们的梦想?
对此,时代财经采访了国家二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安泰经管学院教授、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陈宏民,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钱军辉,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杨思群。
资本是逐利的,无国别差异
时代财经:为何巨头争相进入社区团购?这对小商贩等群体实际影响会有多大?
杨思群:美团、拼多多等互联网巨头进入社区团购,主要是因为获客边际成本低,有足够的获利空间,还可以增加流量提升用户黏性。
巨头入局会对小商贩等造成影响,但这个影响具体有多大比较难评估。可以确认的是,在巨头入局早期,他们通过雄厚的资金、强大的数据应用能力,覆盖、补贴消费者会挤压到小商贩的生存空间,这种模式是不可持续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挤压所有从业者的生存空间,线上、线下是可以并存的,也可以和谐相处。但要注意的一点是,谨防巨头们低于成本的“倾销”、掠夺式竞争,当出现这种情况之时,监管层应当介入。
陈宏民:这些年,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模式渗透到大多数传统行业,从总体上看,所引起的激烈竞争是好事;这既促进了这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效率,又通过竞争降低垄断的风险。对于行业和消费者来说,是利大于弊的。互联网在业务上的延伸,对行业覆盖面的扩大,从市场层面看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禁止与否的问题。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不要让其在另外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优势,带到下一个领域当中,造成不正当竞争。
时代财经:在此之前,各互联网巨头分别在共享单车、网约车、电商、外卖等领域激战。互联网对社会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但也有负面作用,比如最近的P2P、长租公寓等。无限制地扩张是否会影响到基层生活的稳定?互联网扩张、下沉、渗透社会的边际在哪?
陈宏民: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阶段,确实出现了一些“野蛮生长”的案例,有些行业还很严重,这给政府监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
从互联网发展到现在,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面临三个问题。一是如何确定监管互联网企业的主体;二是怎么把握监管的度与方式;三是如何监管混业经营的巨头。经过了从2015年以来的“拉架式”监管,政府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经验,最近推出的《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指南》就是一例。像长租公寓之类的事件原本是可以通过加强金融监管来避免的,因为它本质上是杠杆过大造成的。
钱军辉:要警惕三点。第一,要警惕个别互联网巨头实现垄断,侵害消费者利益。长租公寓利用资金优势将几乎所有可租房源纳入其平台,就是一种垄断行为。政府应当积极地反垄断。比如在租房市场,不仅要反对长租公寓的垄断,还要反对中介公司对房源信息的垄断。在中国,房东和租户都要通过中介出租和寻找房源,没有直接的信息发布渠道,这是很不正常的。
第二,要警惕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创新”。P2P和长租公寓都用了金融杠杆,且没有受到应有的金融监管,后果不仅是坑了百姓,而且威胁国家的金融安全。
第三,要警惕互联网企业迅速改变社会生活,对从事线下生活服务人群的生计造成冲击。比如以盒马鲜生为代表的各种互联网买菜APP,必然冲击菜市场的小商小贩。菜市场一旦没有生意,小商小贩很难找到新的工作。社会变化就像一辆前行的卡车,不能开得太快,太快了会把车上的人甩出去,尤其是弱势群体。
时代财经:目前国内互联网企业的业务范围大多集中于生活领域,却鲜有进入生产领域的企业,在基础研究领域、高精尖科技领域的投入也少。而国外已经有些许互联网企业在量子计算机、航天航空等领域发力。对比之下差异明显,有舆论表示,国内互联网企业没有梦想,您怎么看这件事?
杨思群:中美互联网企业在业务布局与倾向上的差异没有表面那么简单。目前国内互联网企业鲜少有进入基础科研领域者,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互联网企业背后的资本是逐利的,偏好低风险高收益,没有耐心。这一点,全世界的资本都有没差别,不存在国别差异。基础科研存在许多不确定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而且资本退出渠道不清晰,这也是国内互联网企业不怎么进入基础科研领域的原因。
但实际上,不管是马斯克的SpaceX、谷歌的量子计算机,还是脸书所主导的数字货币项目,背后都有美国政府的身影,其中SpaceX技术几乎都来自美国军方。而在我国互联网行业,国家主导的项目创新更多集中于应用层面,比如滴滴、百度的无人驾驶,京东数科也与央行虚拟货币研究室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陈宏民:美国互联网企业及应用场景是上游技术向下游延伸的必然产物,企业在壮大后更倾向于向上游走。国内的头部互联网平台基本上可以在美国找到雏形,属于承接美国互联网下游应用场景技术,并将其进一步扩展、延伸。
中国庞大的消费市场能够容纳互联网行业的扩张,国内的年轻人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也比较高。再者,早期国内资本投资环境没有美国宽松,部分行业存在投资壁垒,这也使得资本进一步涌向互联网行业,并催生了国内互联网的繁荣。
本世纪以来我国的“互联网”行动取得了巨大成就,是国内少有的几个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领域之一。这些企业确实比较多聚集在消费服务领域,属于网络和通讯技术的应用层面,但是这些企业所创造的成就,无论从对零售、餐饮、出行以及医疗、教育等行业的转型升级所做的贡献,还是从对消费者带来的价值,都是巨大的,我们不应妄自菲薄。
当然面对当前全球化的逆转,我们也应该清醒看到,加强基础研究,掌握核心技术的重要性。趋于安全性等因素考虑,国内的互联网企业也逐渐加大了对底层核心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投入。未来要加强向上游和高端延伸发展,追求长期目标,但是也绝不能放弃十多年培育起来的下游优势,而是应该两条腿走路。
引导互联网巨头成为社会企业
时代财经:为何近年来,舆论对互联网企业的宽容度越来越低?
杨思群:这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其一:资本都是逐利的,互联网企业所处的行业赛道涌入了太多的热钱,这使得它们更加倾向于赚快钱。这也催生了太多互联网惨剧,比如共享单车、P2P、长租公寓等。
其二:互联网企业想要的太多,包括个人的隐私信息,但在收集信息的同时,互联网平台的信息泄露也十分严重。
其三:在经过多年发展之后,互联网企业在大多数行业已经具备了垄断格局。同时,互联网企业通过收集的用户信息,结合大数据,造成了“大数据杀熟”、价格歧视等现象。上述行为无一不在败坏互联网企业在普通用户心中的形象,也使得舆论对其包容度越来越低。
时代财经:十四五之后,国内对于“社会企业”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信息时代先锋的互联网巨头们距离成为社会企业还有多长的路要走?他们应该如何在结合主营业务的同时,更好地服务社会?
钱军辉:互联网企业的灵魂是赚钱,不会自觉服务社会。当然,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本身就是服务社会。但是如果危害社会也能赚钱,企业也会去做。所以政府应当为企业划清边界,防止它们危害社会。反垄断、金融监管、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等等,都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
陈宏民: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是当今管理学界一直呼吁的,巨型企业当然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不过,在目前我国法律体系和社会舆论体系都还不很健全的环境下,要让企业包括巨型企业自觉自愿、全心全意做个社会企业,恐怕还只是一种美好愿望。社会还需要在道德、舆论和法律三个层面上加强引导。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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