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齐鲁银行“12·6”特大伪造金融票据案涉案人员,原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厚亮,突然在2月9日庭审时当庭“翻供”,是“垂死挣扎”还是另有隐情?2月9日,马厚亮案一审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五庭开庭审理。
《华夏时报》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马厚亮的兄弟马厚光、马厚明以及其亲属也多数来到了现场旁听。而由马厚亮妻子张丽莎委托作为被告人马厚亮辩护人的北京市雍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更是派出了20多人的律师队伍到庭。
9点05分,审判长宣布开庭。马厚亮在法警的搀扶下缓缓地从侧门进入。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首先传来的是脚镣及铁链的撞击声,在安静的庭审现场显得异常刺耳。虽然他的头发依然乌黑,但是已然没有了往日的神采。
庭审上午9点05分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30分左右结束,长达11个小时的庭审中,马厚亮当庭“翻供”,对于其中王星、刘济源的供词,马厚亮指斥其为“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希望法院能给自己与两人当庭对质的机会。
“我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才写下悔过书的。”马厚亮陈述道。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齐鲁银行案发2010年12月18日,是山东省国资委对外界公布山东能源集团挂牌的时间,也是时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厚亮正式出任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的热闹日子。
然而,马厚亮没有等到挂牌仪式,却等来了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
本报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马厚亮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于2011年7月1日侦查终结,以马厚亮涉嫌受贿罪审查起诉。
本报记者注意到,检方起诉书中认定马厚亮受贿的3931.51751万元中,其中涉及齐鲁银行案的部分就达3787.63万元。
检方起诉书称,涉及齐鲁银行案的部分共两项,一是2008年11月-2009年12月,马厚亮利用其担任淄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应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济源的请托,将淄矿集团19亿元资金存入齐鲁银行;2010年8月至11月,马厚亮利用其担任山东能源集团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应刘济源的请托,同意并指示有关人员将淄矿集团在齐鲁银行的6亿元存款办理展期,为此,2009年6月至2010年11月,马厚亮分4次收受刘济源所送人民币共计3545.5万元。
二是2006年至2010年,马厚亮为青岛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在淄矿集团的煤炭业务给予帮助,2007年底至2008年6月,马厚亮以购买青岛“颐和星苑”房产的名义收受青岛大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星为其支付的购房款共计人民币242.13万元。
本报记者了解到,王星与马厚亮是2001年南开大学EMBA班的同学,马厚亮是副班长,王星为学习委员。在检方认定的马厚亮收受刘济源所送的3000多万元中,其中3000万元存放在王星的青岛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检方提供的刘济源的口供,马厚亮将淄矿集团的6亿元资金存入齐鲁银行使他获得了很大的一笔资金,维系了资金链的正常运转,并且补偿金是所有单位中最低的。
刘济源供称,将6亿元资金存入齐鲁银行为马厚亮拍板决定,也是他提出来降低补偿金比例。经马厚亮协调分别办了两次为40天和20天的展期。“如果不是两次展期,我这些假质押贷款的事情早就暴露了。”
刘济源称,得知马厚亮调任山东能源集团筹建办公室主任,未来可能出任一把手,为了感谢之前给予的帮助,为了以后获得更大的帮助,刘济源先后提供购房款280万元和220万元,并主动提出解决装修款的问题。
马厚亮叫“屈”
对于公诉机关审查提起公诉的7项指控中,马厚亮表示自己对3到7项指控并无异议,而部分犯罪事实是在检察机关不掌握的情况下自己主动交代,并希望得到从宽从轻处理。
对于其中王星、刘济源的供词,马厚亮表示“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希望法院能给自己与两人当庭对质的机会。
马厚亮陈述说,淄矿集团在打入齐鲁银行6亿元资金之后,刘济源将6000万元“补偿金”打入淄矿集团账户,作为感谢。但淄矿集团将其中的3000万元退还给了刘济源。马厚亮的第二辩护律师朱勇辉认为,在上级领导过问下,马厚亮产生退还3000万元的想法是符合情理的。
马厚亮称,当时其曾经问过刘济源是否急用这些钱,不急用的话可以借给青岛的朋友王星用来投资两到三年的时间。
“介绍刘济源与王星合作是为了感谢其对自己的帮助,自己只是牵线搭桥。”马厚亮表示,他还曾要求刘济源与王星之间拟定一份投资协议,不过刘济源供词中陈述称,将3000万元打入王星的青岛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就是要将钱送给马厚亮,所以就没有在合同上签字。
刘济源案发之后,马厚亮要求王星前来济南了解其介绍的3000万元资金是如何经营的,钱能不能快速收回来,王星表示,钱用来买煤了,煤款压在了青岛。马厚亮担心如果刘济源贷款无法及时偿还,可能就会追缴那3000万元的资金来弥补损失,而自己又是介绍人,影响不好。
另外一笔涉案资金是,刘济源为马厚亮送来了500万的购房款。
马厚亮解释称,购房时由于资金紧张,总计500万元的购房款是向刘济源借的。
不过,公诉机关提供的张丽莎的笔录与马厚亮的说法相左。张丽莎表示,购房时家中有700多万元的定期存款,有能力购买房子。
马厚亮第二辩护律师朱勇辉表示,即使马厚亮家中有钱再借款买房也不能因此证明马厚亮收受贿赂。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资料显示,刘济源还曾为马厚亮夫妇装饰海尔绿城桂花园的房子,花费45.5万元。马厚亮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刘济源已经支付装修费用。
王星供述称:“2010年12月8日马厚亮叫我到济南,在法官培训中心他的宿舍,谈到颐和星苑的房子时说,‘刘济源出事了,就说是借你的钱买的房子’,并让我拿走购房合同、预付款收据等资料,并补充一份委托书,是害怕有人查出来这套房子是我送给他的。”
马厚亮认为王星的证词多处是不属实的。
“王星想送是明确的,但我不想收是非常清晰的,他希望我给他关照,但是五年时间没有安排没有人给予优惠,从没降价,秉公办事。”马厚亮表示,给予王星的煤炭价格是按照散户的价格给的,属于第三种客户中价格最高的一种,并未有额外优惠。
朱勇辉认为,王星心里认为马说的是客套话并不能作为指控马厚亮受贿的证据,“行贿的故意不能证明马厚亮的受贿的故意”。他认为,在王星的口供中,马厚亮曾对其表示如果公司条件成熟了,才可以享受大客户待遇。“这恰恰证明马厚亮是廉洁的”。
另有隐情?
春节前的1月9日,山东省纪委新闻发言人、省纪委副书记、秘书长王喜远在新闻发布会上特别强调去年该委“集中力量查办了“12·6”特大伪造金融票据案涉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马厚亮是山东省纪委披露的3名厅级干部中的一名。这一点引起了马厚亮辩护“律师团”的“强烈不满”。
“年前,山东省纪委新闻发布会上,将马厚亮列为‘12·6’特大伪造金融票据案重要涉案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这是不顾客观事实,主观定性,背离法律,人为定罪。”马厚亮的辩护律师在陈述辩护意见时措辞强烈。
对于第一、第二项指控,马厚亮陈述称,将6亿元存入齐鲁银行的行为并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反而是淄博矿业集团所有理财产品中收益率最高的产品。同时,刘济源是在山东省国资委某副主任的介绍下认识的,并且是山东省省委组织部某领导的亲属,基于领导的压力,于是将钱打入了齐鲁银行的账户。
“主观上马厚亮将淄矿的资金存入齐鲁银行是正当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马厚亮的辩护律师认为,同意淄矿在齐鲁银行存款有客观因素,6000万元的补偿金退给刘济源3000万元,其一是因国资委某副主任多次过问拉存款之事;其二因刘济源有省组织部领导这样一位亲属。一位是马厚亮直接顶头上司,一位是掌握领导干部任免权的省组织部领导,收取6000万元的补偿金过多,不但要承担入账时违反财务制度的风险,而且还要得罪两位省里领导。
虽然是通过上级领导介绍,齐鲁银行也是合法银行,但马厚亮还是不放心,曾派淄矿财务人员乐静到齐鲁银行考察,得到的结论是这家银行的信誉还可以。
侦查正卷第6卷第112页显示,淄博矿业集团总会计师张波证实,他向济南的朋友打听齐鲁银行的状况后,感觉齐鲁银行的实力还可以,把以上的情况向马厚亮做了汇报。经过考察马厚亮才放心地指派财务人员到齐鲁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是正常的业务关系。济南市公安局侦破的刘济源票据诈骗案,淄矿和马厚亮都是受害者,当知道刘济源诈骗内幕后,主动交代淄矿退给刘济源的3000万元给了王星用于经营,目的是能尽快追回,避免国家损失扩大。作为淄矿董事长,马厚亮在齐鲁银行存款问题上,正当履行了职责,不存在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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