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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打黑功臣”组建黑帮争夺煤矿敛财近4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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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自己的队伍”

2000年,关建军顺利升任城区分局巡警大队长,立即展现了过人的管理才能。

据关建军亲属所写的一份材料显示,关初到巡警大队工作,只有六七个人,加上七八个协警,远远不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强化队伍管理,经请示分局领导,辞去了原有的临时协警,在社会上重新招聘了10余名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补充警力。

关建军以个人名义找到党校同学赞助了两万元,购买了警服及警械用品,开展了工作。

此前,关建军开始与人合伙养过十几辆大货车,从事煤炭运输生意。几年下来,积累了1000多万元的资金。法院判决书中描述,在运煤过程中,刘志勇曾欠关建军钱,后被关建军指使他人拘禁,写下“欠关建民10万元”的欠条后被释放。这最终让关建军被判非法拘禁罪。

此后,关建军又饲养了几百只名贵犬物,与他人合伙建起了狗场。

工作之外挣来的钱,关建军将一部分用在了警队,他先后垫资购买桑塔纳、摩托车、电瓶车等警用车辆,给警队使用。“论装备,巡警大队在阳泉公安系统里算最好的。”一名关建军下属的协警说,“这是关建军在打造‘自己的队伍’。”

2003年前后,各种“压力”让关建军患上抑郁症。“与朋友吃饭时,他只顾一个人喝茶,不与其他人说话。”他的一名同学说,“只有见到老同学,他才会彻底放松下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安部门不再执行罚款任务,协警工资及日常开支变得更加困难。

上述协警告诉记者,向阳泉各大小娱乐场所收取一定的费用,亦是维持巡警大队人员工资、开销的重要渠道。

而在各项治安工作中谋取私利,也是司空见惯的事。一审判决书显示,阳泉吸毒人员张红卫被抓,要求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他的朋友向关建军行贿6.8万元,遂被释放。这也成为法院认定关建军受贿罪的依据。

即便如此,关建军与开着“万水千山”的姜学斌并无多少交集。“万水千山里有客人打110报警,巡警也进不去,他们会有人阻拦,并称,他们自己可以处理。”该协警说,“因为姜家有亲戚在阳泉市公安局任主要领导。”

事实上,关建军与姜家的冲突,源于王红玉被检察机关指控的“涉黑”组织第三被告人。

小时候,王红玉与关建军两家相距不过百米,王红玉经常跟着关建军在外玩耍,关建军是他眼中的大哥哥。

王在庭审时介绍,姜学斌曾欺负过自己。王红玉的父亲曾在姜学斌的赌场欠下债务。发生矛盾后,姜学斌在阳泉市城区法院状告王红玉,诉求后来被法院驳回。

据王红玉当庭讲述:法院驳回姜的诉讼请求后,姜学斌强迫王红玉的父母搬迁,强占了王父母的房子,王、姜二人就此交恶。

2003年,王红玉开始举报姜学斌。期间,王红玉找到关建军,希望他能出手相助。

随后,一份材料通过关建军之手,转交给王红玉。

2005年5月13日,公安部高层在一封由中央纪委三室转来的群众举报信上做了批示。随后,公安部派员来到山西阳泉,对举报信所反映的姜学斌及其团伙涉嫌犯罪问题,进行暗访,并将暗访情况以及部领导有关批示转给山西省公安厅。

当年,山西省公安厅成立“6·13”专案组,立案侦查“姜氏兄弟涉黑案”。当时,关建军曾配合“6·13”专案组,参与了对姜学斌团伙的抓捕行动。

煤矿争夺战

“姜氏兄弟”案发之初,媒体将该案称之为“阳泉打黑第一案”,并称“姜氏兄弟黑恶势力危害九年,今朝被捕”。

这一幕与“关氏兄弟”案发后类似。2010年12月16日,山西省公安厅高调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称,关建军涉黑组织十几年来“开设赌场、欺压百姓、巧取豪夺、大肆攫取国家资源”。新华社和山西本地媒体以及央视新闻频道,对该案均做了详细报道。

2006年8月8日,“姜氏兄弟”一案在山西大同中院开庭。

4个月后,大同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证据不足,“姜氏兄弟”组织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故不能认定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姜学斌最终被判刑6年半。

2008年,姜学斌提前出狱,关建军无疑是他的眼中钉。

资料显示,2009年7月,姜学斌正式来到山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8年前曾举报过自己的巡警大队长关建军。姜的举报称:关建军涉黑。

当年9月,姜学斌再次举报。接受姜举报的单位变成了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姜学斌举报称,关氏兄弟手中有10条命案,并涉嫌开赌场、打砸,希望公安机关查证。但在一审判决书中,关于命案的表述,无迹可寻。

实际上,让关氏兄弟越陷越深的,是煤矿经营上的纠纷。

2004年之后,国内煤炭市场日益升温。此时,关建民开始进入煤炭行业阳泉当地真正的淘金场。

在煤矿这个全新的领域,关家依靠的人是许建军。许建军是阳泉市犬业协会会长,与关建军熟悉。而许建军依靠的,是他曾任阳泉市煤炭局局长的一个亲戚。

2007年底,关建民与许建军等几名股东,以10年1亿元左右的价格,合伙承包经营了山西昔阳北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坪煤业)。2009年7月,关建民等股东将该煤矿的承包权出让给华通路桥集团。

关建民由此暴富,“他从中赚了1个亿。”关建民的一位亲属告诉记者。

但其中因在土方工程中垫资和赔偿款等原因,福建商人黄亦弟拒绝退出,双方发生纠纷。

2009年4月29日,“4·29” 暴力冲突事件发生。检方指控称,关氏兄弟案的多名被告人,于当晚参与了对黄亦弟公司的打砸,最终迫使黄退出北坪煤业工地。2010年春节后,黄亦弟赴北京开始举报关建民等人。

北坪煤业所在地的北南沟村村民,在关氏兄弟落马前后也加入举报阵营。该村村支书吴岳林,也是北坪煤业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2009年因涉嫌“吸毒”被阳泉市警方抓捕,被送入戒毒所。

吴家人称,这是关氏兄弟团伙为争夺煤矿故意陷害。

几乎与此同时,另一位与王红玉有煤矿纠葛的当事人、山西商人李永军的家属,也赴京控告王红玉及关氏兄弟。

于是,在山西警方日后发布的信息中有这样的字句:2009年7月,多条有关关建军等人违法犯罪的举报线索,从不同渠道汇集到山西省公安厅,公安厅调查组急赴案发地阳泉明察暗访,获取了关建军等人的部分犯罪证据。

2010年5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成立“5·6”专案组,对关氏兄弟一案立案侦查。5月12日,关建军被捕。同日,关建民在上海被捕。

此案得到了包括中央和山西省领导的多次批示。该案亦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侦办期间,2010年4月刚刚履新的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曾四赴阳泉指导督办,以示重视。此后,阳泉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华奎、平定县公安局局长丁福光被纪检部门调查,二人被指为“关建军团伙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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