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税部门与3家大企业24日在济南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协议旨在使税企双方达成税收风险防控共识,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度。据悉,这在山东开展国税征收以来尚属首次。
税企之间签订税收遵从协议是发达国家在探索大企业服务与管理中形成的一个成功经验,其核心是将税企双方作为法律地位平等的权利义务主体,以促进双方相互信任、理解和透明。
当日的仪式上,南山集团、兖矿集团、福田雷沃3家企业分别与烟台、济宁、潍坊市国税局的负责人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协议生效期间,山东国税部门将对签约企业进行税收风险内部防控体系调查,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内部防控体系;设立联络员,及时处理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及时向企业宣传税收政策变化。
协议同时规定,企业发生经营决策变化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通报税务机关;要求签约企业建立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税务风险自查、测评,并将结果报税务机关备案。
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赵喜红表示,这是山东省国税系统开展税企合作的新方式之一。通过这种方式可明确税企双方在加强税收风险防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企业将潜在的税务风险转化成积极、主动的应对计划;也有利于税务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税收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实现税企双方合作共赢。
据了解,目前税收遵从协议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各方面都处在探索阶段,未来山东税务部门将考虑逐步扩大签约企业范围。
责任编辑:何晓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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