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能源领域合作全面加强。近年来,中俄能源合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中俄原油管道投入运营,年供油量达到1500万吨,中俄合资东方石化(天津)炼厂项目奠基,阿穆尔州-黑河500万吨油品储输项目启动前期工作,煤电边境贸易不断增长,可再生能源合作起步良好,为两国能源合作开辟了新途径。中欧为在能源领域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建立了中欧能源对话机制、中欧清洁能源中心项目两大平台,在能源工业发展规划、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扩大了企业间商业合作。自2005年中欧建立气候变化双边伙伴关系以来,中国与欧盟及英国、德国、意大利等主要成员国,通过双边磋商机制,在应对与适应全球气候变化、清洁技术、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等诸多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是城镇化合作方兴未艾。城镇化是中欧合作的重要领域。多年来,欧盟国家众多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城镇化进程,合作领域涵盖战略研究、规划设计、建筑节能、环保产业、社会保障改革、灾害风险管理、城市治理等诸多方面。中国有不少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共建筑,都是中欧双方鼎立合作的成果。双方的城镇化合作,为中国城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扩大双边投资、贸易、技术、文化等交流合作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在中欧合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俄、中欧政治互信、经济互补、文化互通,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双边经济合作层次和水平意义重大、前景光明。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要发挥中俄、中欧有关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深化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合作,不断拓展双方利益融合,共同推动双边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一,进一步扩大直接投资。中国欢迎俄罗斯、欧盟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实行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政策,及时解决俄方、欧方企业的合理关切,也支持有实力、守信誉的中国企业到俄罗斯、欧盟发展。继续落实《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确定的双边投资优先领域,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基金,加快完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减少投资壁垒,扩大相互投资规模,采取更加务实、灵活的方式推动重大投资合作项目,不断提高双方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抓紧落实双方领导人达成的一系列共识,尽快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发挥好投资促进机制的作用,为双方投资便利化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拓展产业互利共赢空间。充分发挥企业在中俄地区合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中方企业参与俄方煤矿、铁矿、多金属矿产开发,带动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俄煤液化示范项目及炼油、石油等加工贸易建设。开展水泥、建材等先进成熟工业技术和高技术领域合作。推动双方在资源型城市、毗邻地区农业、工业技术领域的交流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积极推进与俄罗斯在其优先发展的计算机、核技术、航天、医疗技术和能源效率等领域的联合研发和技术合作。希望欧盟尽早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放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限制,培育中欧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深化中国与德、法、奥等国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城市交通、物流设施等领域的合作。
第三,深化能源领域开放合作。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快中俄在油气、核能、电力、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实现低碳、清洁和可持续发展。支持中欧企业开展能源科技创新交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重点落实好重型直升机、铀浓缩、试验快堆等大型科技创新项目,尽早在纳米技术、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确定一批新的合作项目。召开中欧高层能源会议,确定合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继续开展政策对话,启动新的环保合作项目,加强汽车领域合作,联合开发电动汽车,实现节能减排的共同目标。
第四,推进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深入发展。在李克强副总理访欧期间,中欧双方将共同举办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高层会议,联合签署《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这将开启中欧城镇化战略合作新进程。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欧洲是世界城市化的先行者,在探索后工业化阶段城市发展方面也处于世界前列,双方的发展阶段不同,各有所长、各有所需。我们希望双方以此为基点,重点加强在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城市规划、产业经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住房保障、能源管理、智能交通、绿色建筑、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双方应鼓励省市和企业等为相关合作项目提供多方面支持,推动多层面的沟通、交流和协作。我们也期待双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改善贸易投资环境,切实推动城镇化伙伴关系向前深入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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