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日电(记者李亚红)当“问题胶囊”引发社会关注时,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北京市辖区内的企业无证生产食用明胶、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2日表示,北京市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于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将起到积极作用。
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质监局等31个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成员单位组成,其职责是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北京市2004年制定了《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金设定为1万元。2007年进行第一次修订。2011年9月进行第二次修订,不仅扩大了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范围,而且提高了举报奖励幅度。至今年4月底,北京市食品安全部门共接到食品安全领域有效举报41项,支出奖金32万元。
北京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协调指导处处长唐云华说,2011年9月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12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基本涵盖食品安全领域非法生产、制售、加工食品等环节。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可以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唐云华说,对提供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实施奖励,既让举报人的工作得到肯定,也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活动中来。实行举报奖励办法,既是促进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也是增强食品行业自律的有效武器。
责任编辑: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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