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经济 > 行业聚焦 > 正文

央视再曝平安车险违规违法 条款暗藏猫腻(图)(2)

来源: 央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正文】

记者注意到,类似的一次事故被保险公司算做两次的投诉并非个案,那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同期】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上海总部客服人员:2010年到2011年办的话,但是就是因为发生那个上面登记了是有一次理赔记录,保费优惠的幅度没有那么大。

记者:影响了优惠是吧?

客服人员:影响优惠了。

记者:2011年到2012年的保单呢,又影响了一次?

客服人员:对啊。

【正文】

平安总部证实,代女士在2010年的那个赔案确实连续两年都影响了她享受优惠。这是为什么呢?保险实务专家指出,这件事的起因并不在保险公司。

潘浩:某大型保险公司前核保核赔部负责人,保险指数研究学者,保险实务专家

【同期】

保险实务专家潘浩:如果不是保险公司恶意行为的话,这种失误是由于2011年3月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理赔统计信息的口径调整所导致,原来中保协是以报案时间为理赔的统计口径,后来调整为以理赔的结案时间为统计口径,所以如果消费者的理赔,正好在这个时间段的话,就可能会产生重复计算。

【正文】

专家同时指出,保险公司只要提交一份简单的修改申请,中保协就可以很容易的在车险的后台进行数据调整。这只是个普通的工作步骤,然而平安保险接下来的做法却让代女士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同期】

车主代女士:一个工作人员他们称他为小焕,小焕跟我说,那实在不行,我跟领导申请很多次了,我就给你两份礼品作为赔偿吧,但是要退这个(多收的)保费是不可能的,他自己也承认,的确作为平安公司一次理赔当两次计算是不对的,但是他同时也强调,退保,退多收的这个保费是不可能的。

【正文】

代女士不同意平安保险的解决方案,坚决要求按正确的方式重新计算保费,平安保险又答应为代女士充100元电话费,由于代女士不要,平安保险最后向代女士的银行卡里打入了100元钱。

【同期】

车主代女士:也就是他承认错误之后,他都不改正,我就觉得特别气不过,有点好像店大欺客的味道。

 

平安保险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系数表

【正文】

专家指出,平安保险宁肯出礼物赔话费但就是不调整代女士的理赔信息,重新计算保费的行为不是偶然的,平安保险真正的用意是在这背后。

【同期】

保险实务专家潘浩:根据保险条款的费率,如果消费者连续三年不出险话,他能享受七折的优惠,也就是说消费者后面不出险,他能享受将近有一千元的优惠,由于这个信息没有修改,那么他就难以享受这个一千元的保费优惠,平安保险公司给予的一百元的补偿和相关的小礼品远远不足以冲抵,带给消费者的损失。

真实的影响,可以持续三年。

【正文】

在第二次购买了平安电话车险之后,代女士还发现,即便剔除这次事故对保费带来的影响,平安保险公司给她计算的保费也无法理解,因为,第一年当她离开人保转到平安投保时,她的车损险等主要险种平安保险都是按0.86的系数计算的,也就是说优惠了14%左右。而当她第二年在平安保险续保时,她的保险优惠系数却变成了0.95也就是说只优惠了5%.车还是那台车,投保的两年中既无违法也无事故,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同期】

保险实务专家潘浩:客观后果是保险公司在第一年,通过较高的优惠,把客户从其他保险公司拉过来。但是在第二年,又通过较低的优惠,从客户身上攫取了较多的保险费。

【正文】

也就是说,平安保险第一年用较低的价格从其他保险公司抢到了一名客户,但客户抢到手之后就立即在第二年抬高了保险价格。

专家还指出,针对引起消费者强烈抗议的高保低赔霸王条款,今年3月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但是代女士连续两年在平安投保车损险时,都被按照以新车购置价投保,但条款中又单方面约定一但出了事故,最多只赔代女士车辆的实际价值。

【同期】

车主代女士:因为我这个车应该按照折旧来算吧,它还是按新车来给我计算。

【正文】

通过专家的计算,两年中代女士分别白白购买了新车价7.2%和14.4%的保险金额,这是永远也无法兑现的不存在的车辆价值。

在上面所说的所有因素之外,代女士发现自己的保费还有更大的问题。

原来,代女士登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通过财产险理赔信息查询入口查到了自己的保单在行业协会登记的信息,结果发现自己买的平安电话车险,在行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与她自己手里的保单信息根本就不一致。其中最关键的保费总额一项,自己手里的保单上写着3158.7元,但在行业协会备案信息中却变成了3073.70元,少了85元。

代女士仔细核对发现,在这份醒目标注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名称为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单的单据上,有一行小字写的是驾意险保单信息。但是在平安保险报送行业协会的备案信息里却没有这一行字。代女士记得他通过平安电话车险的专用电话投保,投保的是平安电话车险,那这个驾意险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查询了保监会批准的平安电话车险条款,发现这个所谓的驾意险确实不在范围之内。这个保险的全称为《平安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A款)》在保监会报批的类别为意外伤害保险,本身是个一种单独的人身保险。和车险没有任何关系。

代女士强调她当时买的是车险,保单的大黑标题也是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单,平安保险开出的发票上写的也是机动车辆保险,这个驾意险根本不是车险的一种,也就从根本上违背了自己买车辆保险的本意。

专家指出,《保险法》规定,商业车险条款必须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并备案后才能执行。

 

责任编辑:韩红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