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河北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省文化广场拉开帷幕,全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电话96321正式揭牌启用,欢迎社会各界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八类违法行为可拨打96321举报
据介绍,食品安全举报是执法部门获取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为方面百姓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省食安办特别设立了简短易记的举报电话“96321”,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96321主要受理八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①在使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②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③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④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⑤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⑥无证无照,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仿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的;
⑦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⑧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事项30日办结 最长不超60日
河北省食安办下设食品安全举报中心,负责全省食品安全举报的受理、移交、督办、依法查处工作和省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审核、发放工作。按照要求,举报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结果;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0日。
除电话举报外,河北食品安全网(hbspaq.hebei.com.cn)开通了网上举报平台。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违法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据实、详尽告知被举报人(单位)的姓名(名称)、违法事实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案人员等信息。同时承诺网上举报的内容不会在计算机中残留拷贝,除专门人员负责接收外,其他人员无法查阅您的邮件内容。
河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受理中心主要受理食品安全具体违法线索的举报,食品安全投诉、咨询请拨打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监,12331;商务,12312;农业,12316。
举报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根据《河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举报内容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属实,且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移送司法机关受理的,应当对举报人实行奖励,依据举报类别分别给予举报人不同的奖励。
其中,详细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能够提供关键证据和票据,积极协助现场调查,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为一类举报;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已掌握部分证据材料并协助案件调查,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为二类举报;提供查办线索,但未对违法事实进行核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的为三类举报。
一类举报案件,按该案件货值的5%至10%计算;二类举报案件,按该案件货值的3%至5%计算;三类举报案件,按该案件货值的1%至3%计算;无涉案货物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举报违法事实确实存在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100元至1000元奖励。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制。
据统计,2012年前4个月,省食安办举报受理中心共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电话756起,其中举报电话224起。奖励32起,其中单笔奖励10万元1起。
责任编辑:贺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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