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0日)记者从晋城市财政局获悉,该市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已明确。
该市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规定:一般公务用车最高配备标准为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标准为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因地理环境需要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的,应当控制在排气量2.5升(含)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16座(含)以上中大型客车不得超过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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