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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润生和中国农民的一个世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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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革命的许多知识分子满腔热情地建设着新民主主义社会,他们认为社会主义还是很遥远的事,目前最重要的是发展生产力。毛泽东也说,搞社会主义,是在20年,甚至30年以后,要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以后,要在人民群众都表示同意以后。

1952年秋天,当杜润生进京担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时,就抱着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思想。这个新成立的部门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和领导农民的互助合作运动。不过杜润生和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都认为,当时很多地方刚刚结束土地改革,要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发挥小农经济的积极性,互助合作运动需加以引导,不能操切从事。

可是,最高领导人毛泽东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进京不久,杜润生与毛泽东的秘书、兼任农工部副部长的陈伯达之间有过一次谈话。陈伯达说,合作化是毛主席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造,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需要“组织农业生产大军”。杜润生说,这不成了“劳动营”了?

无意之间,对话者透露了历史的天机,让后来读史者感到惊心动魄。毛泽东就是要以苏联的集体化为榜样,改变私有制,让广大农民成为他可以如意指挥的“生产大军”,建设一个他所设计的美好新社会。

当时很多人都相信,只有合作化才能最终解决中国的农业问题,不过必须经过15年、20年的“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准备,才能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毛泽东要提前发动社会主义的改造,这等于取消了新民主主义阶段。

于是,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注定成为“小脚女人”,因跟不上毛泽东的思路而屡次遭受批评。

1953年,中国关闭了粮食市场,实行统购统销,农民不能自由买卖粮食。两年后,毛泽东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已经深入社会神经末梢的行政权力发挥了威力,全国96%以上的农民交出自己的私有土地,个体农民的财产合并为不可分割的集体财产,社员不能自由退社,合作社由“干部”进行管理和支配产品。

除了国家不包工资分配和各种福利外,合作社已经与国营企业没有区别。同时,粮食和其他农产品都掌握在干部手里,不怕农民不向国家“交售”。集体经济成为控制农民的有力工具。为了维护集体生产,不得不控制劳动力;为了控制劳动力,不得不限制各种家庭副业和自留经济,以至于上升到“割资本主义尾巴”,最后发展到学大寨的“大批判(资本主义)开路”。历史的逻辑链条已经展开。

在合作化运动“高潮”前夕,邓子恢和杜润生被迫写检查,杜润生还被调离了农村工作部。数年后,农村工作部也因“十年中没做一件好事”而被撤销。

杜润生被调到中国科学院,但是他依然关心着农民和农村。当时他并不知道,几乎与大陆同时,国民党也在台湾完成了土地改革。不同的是,台湾实行的是和平赎买政策,用没收的“敌伪”资产的股权来置换原地主阶层的土地所有权,顺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拥有了土地的老百姓和拥有股权的原地主阶层通过自己较强的购买力,撑起岛内市场,也铺设了工业化的基础。

而大陆在实现合作化之后,农村并没有发生预期的变化,1956年粮食反而减产了。这也是中共建政之后的第一次减产,“工农差别”也在扩大。毛泽东不得不亲自站到前台指挥“农业生产大军”。他认为,依靠群众运动,实施所谓“大兵团作战”,就可以提前实现工业化。

于是,数亿农民卷入了一场由个人设计的大同世界的试验——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废除按劳分配,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不但东西是公家的,人也是公家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人民公社体制,成为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大跃进”提供了制度基础。因此,“大跃进”参加人员之广、声势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在全国性的狂热之中,伟人许诺的天堂似乎就在眼前。

正如哈耶克所说,通向地狱之路往往是由美好的愿望铺就的。在“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欢歌声中,一场灾难已经悄然降临。农民饿死3000多万人,成为和平时期的一大惨剧。在退休以后,杜润生重新反思了这一个过程,“有人以为大跃进是偶然的,那并不对。”

在杜润生看来,“人民公社制度作为一项社会试验,划定一个地方实行,本不应非难。但人民公社一声号令,一下子就卷入6亿人口,付出代价太大了。‘浮夸风’‘共产风’,走向极端,造成大灾难。”狂热退潮,公共食堂被迫解散,但是人民公社制度仍被保留下来。

见证了三年大饥荒的杜润生后来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深刻反思,“政社合一、公民皆社员的人民公社,限制了农户发展经济的自由。在历史上,农民从来拥有从事多种经营、配置自有资源的自由。但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这种自由权利却受到剥夺。”

在过去的1000多年间,曾经是可以自由迁徙、自由择业的农民,现在被死死地捆绑在土地上,即使外出讨饭也要有证明信。苏联集体农庄近似国营农场,但国家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障费用。可是,中国的农业经营决策来自国家,风险却要农民自己承担,而且农民得不到国家的社会保障。

中国革命本来以社会平等为号召,却制造出一个不能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的社会阶层——这真是历史的吊诡。

这种独特的城乡强制分割的二元体制,就像政府手里的一把锐利的剪刀,强制从农业获取资金,资助“幼稚工业”的成长。根据一些经济学家估算,通过不平等交换,1953年-1981年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拿走了7000亿元的资金,相当于同期中国积累资金的一半左右。

消极怠工是一种无权者的抵制。人民公社的集体劳动中,“出工不出力”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此后的20年里,农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农民不得温饱,城市食品严重短缺,国民经济发展失衡,重工业的“一枝独秀”,带来的却是“没有发展的增长”。

中国的现代化似乎走入了一条“死胡同”。

曾经赞同“大跃进”,而且以“中国能够后来居上”来论证其合理性的杜润生陷入迷惘。为什么良好的愿望反而结出了恶果?作为旁观者,杜润生不断反思,向实践和历史寻找答案。

为了维系身家性命,中国农民偷偷地扩大自留地,“在那一时期,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自留地的增产效应。农民告诉我:用自留地的办法,保管不愁粮食吃。”当时杜润生不知道,农民还搞了包产到户。这些求生之举屡次遭到政治权力的打压,包产到户更是“三起三落”,无数的人们因此遭受迫害。

在“文化大革命”中,“靠边站”的杜润生还向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寻找答案。他认识到,土地改革之后,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应该有一个自由发展的机会,“如果跳过这个阶段,靠充公农民的土地财产去形成‘联合体’,没有生产力条件和文化条件的支持,经济贫困、组织封闭,则难以生长主体意识和民主意识,难以摆脱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另一方面,被依附的队长、社长也容易变成特殊于群众利益的权力垄断者。”

1972年的冬天,曾公开肯定包产到户、被杜润生称为“中国农村变革的先驱和开拓者”的邓子恢凄然离世。杜润生则幸运地熬过了“文革”岁月,在1979年重新回到了离开24年的农村工作部门。

此时的中国正处于变革的前夜。就在前一年的深秋,淮河边上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按下了手印,冒着坐牢的风险搞起了“包产到户”。当时,全国人均占有的粮食只相当于1957年的水平,农民平均年收入只有70多元,有近四分之一的生产队社员年收入在50元以下,有的地方甚至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尽管包产到户能够提高生产力是一个显见的事实,但是党内总有人认为它不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格式。对此,杜润生说:“我国建国后在农村推行的农业集体化、人民公社,实践的结果引起人为饥荒。而公有土地家庭承包制在短短几年就解决了人民的吃饭问题,孰优孰劣,不是一目了然吗?为什么总让僵化的教条像梦魔一样纠缠自己的头脑呢?

责任编辑:王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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