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规范省直厅局管理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我省(山西)明确由省国资委委托省直厅局管理的企业,即使领导人员身兼数职,也只能在一处取薪。
我省明确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和业绩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企业不得自行决定本级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待遇和奖惩。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只能在主要履职单位进行考核和领取薪酬。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