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阆中市,距离绵阳市直线距离160公里,距离震中汶川映秀镇300多公里,2008年“5·12”地震后,这个国家级贫困县被列为重灾区。
该市江南镇(现称“江南街道办事处”)、双龙镇等地村民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交证据称,当地基层政府组织通过虚造居民房屋在地震中受损,骗取国家地震补助资金及灾后重建资金,且这些村民并未得到这些钱。
他们认为,这些现金被相关部门“套取”了,然而,阆中市相关部门却不认同此种说法。
阆中市相关部门对本报记者给出了另一种说法——他们是将灾后重建资金用于居民集中安置,没有私吞,且此做法上有省级领导讲话为依据,前有都江堰市先行,应视为灾后重建资金运用方式的创新。
“套取”来由
8月3日,阆中市江南镇魁星楼村,晴,阳光刺目而灼人。
“那个事情,太久了,记不清了。”魁星楼村袁村支书凌朝全听了本报记者来意,抓起旱烟袋和烟杆,不再说话,从客厅走到了另一个房间。
同行的一个村民等了几分钟,按捺不住,起身跟过去探看,回头轻声说,“他在阳台上抽烟。”
凌朝全所提“记不清”的事情,是他在2010年10月份,从江南镇输入“5·12”地震灾后补助资金及灾后重建款的电脑中,打印出的一份146人,总计456.05万元的名单,在名单中的人,将获得分别在2.6万元至3.5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
此前,当地村民向本报记者举报称,名单中的这些人并没有得到这些钱,这些补助款全部被当地政府部门“套取”了。
几分钟后,从阳台上回到客厅沙发上的凌朝全,依然表示“记不清”。
半小时候后,他又去阳台抽烟。再约摸1小时后,在他抽完自己裹的第三支旱烟之后,凌朝全终于愿意讲出村民所称“套取”过程。
凌朝全说,2010年10月前后,时任村支书的他被召集到镇上开会,会上传达了“市里面”的意见,由各村、镇负责人下来编制四川省第二批灾后重建款的申领表格。至于编制方式,就是将该镇在阆中市城市扩张需要拆迁的146户居民房屋,上报为C级受损或D级受损,其中仅有5户为C级。
按目前的标准,房屋等级分A、B、C、D级,A级是质量安全合格,到D级就是报废危房的程度。
凌朝全跟其他村负责人一样,各自接到任务后回村执行,几天后,报表汇总,几经修改终于过关,凌朝全把已经造好的报表,送到嘉陵江对岸的阆中市主城区内传给四川省民政厅。后来发现,别的电脑不行,只能用镇里面打印室内装有与四川省民政厅对接的电脑,才能输机。
所谓输机,是将已经造好的报表,放在扫描仪上,一扫,就自动传到四川省民政厅的电脑系统里面了。
凌朝全说,当时他们编制的报表,分为2套,一套是真实的房屋受损情况的报表,一套是按要求编造的房屋严重受损(另有说法为“因城市扩张需要拆迁的房屋”)户的报表,两套报表,同时上传。
报表上传不久后,资金就下来了,凌朝全信誓旦旦地说,这笔资金很快就下拨了。但是村民们至今仍未收到表格中的救助款,于是,这也成为村民们称为“套取”的来由。
“下来了?那钱在哪里呢?”对于凌朝全的信誓旦旦,同行村民反问道。
集中安置解释
追踪“5·12”地震灾后重建款的发放程序,要取走这笔钱,有点难。
针对灾民的灾后重建资金,并不经过地级、县(市级)政府或基层任何一级政府组织,而是直接将款项打到灾民的个人账户上。
根据现行的金融机构管理规范,如非开户人本人,其他任何人和政府机构无权直接划走私人账户上的现金。当然,也有例外,这个例外就是除非是司法处置或国家执法机关经法定程序后,持相关手续到银行划走相关资金。
江南镇政府当时要想从当地一批村民个人账户上划走四川省民政厅划下来这456.05万元,的确有点难度,但是后来这笔资金还真的到了江南镇政府账户上。
时任该镇党委书记陈朝全目前的职务是阆中市政协秘书长,他拒绝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而上述报表中的146户村民,有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前往该笔资金开户行农信社江南分理处查询自2009年以来的所有开户情况及资金往来,均无任何信息显示在2010年10月22日后有新开存折户,以及有大额资金往来的痕迹。
现任江南街道办事处书记宋波8月4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在去年接任街道办事处书记一职,当时接到上级命令,有一笔300多万的款项要划给市里面,因金额巨大,特地专门了解了有关此资金的情况。
宋波说,他当时了解到,2009年时,江南镇在核查“5·12”地震受灾情况时,这146户受灾户的房屋被鉴定为D级,该镇因此借鉴四川都江堰市的经验,以集中迁建为主,以自建为辅,该镇一共160户严重受灾户,其中14户采用了自建方式,另146户采取了集中安置的方式。
所谓集中安置,就是由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住建局”)集中建房,安置受灾户。
该镇按施工进度,分期分批打款给住建局。
截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该街道办事处尚存来自四川省民政厅的该笔款项100多万元。
宋波一再强调,这是该镇按照阆中市的“集中规划、集中安置、资金打捆使用”的原则操作的,“由市委市政府集中使用,”是想把灾后重建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江南办事处自身没有套取一分钱来用,也没有将该笔资金挪作他用,更没有私吞。
宋波认为,这146户村民获得的灾后重建资金,每户只有3万元左右,当地政府还给他们的房屋是100多平方米(暂未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实际建好100多平方米房屋的成本是15万元左右。这一价格还未计入该市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
不过,宋波没有确认当时造表时,这些房屋究竟是否灾后危房。他说,他去年才到任,无法确定几年前的事情究竟是如何办理的。
在该146户名单上的几位村民则称,他们在“5·12”地震中房屋基本没有受损,部分村民还使用了“完好无损”的字样。
那为什么会被鉴定为地震导致的D级危房呢?
因为要拆迁。阆中市城市扩张,在新的城建规划中,原来处于阆中古城江对岸的城郊江南镇,一举变为距离该市行政中心只有2公里的核心区域。
而根据2011年3月23日,阆中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一份《征收土地公告》,那时,这146户名单中村民的土地、房屋才纳入城市拆迁范围。
冲突如何消解?
把因为城市扩张即将要拆迁的完好房屋,鉴定为因受“5·12”地震的D级受损危房,且村民并未拿到“套取”下来的地震灾后重建款,而是进入基层政府组织账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你不能自己主观定性为‘套取’!”阆中市宣传部副部长何凯对当地村民举报时使用的“套取”一词大为光火。
几经周折,何凯终于愿意对本报记者给出正面回复。他说,阆中市是“5·12”地震受灾的重灾区,再加上阆中市是全国贫困县,亟须灾后重建资金,如果让灾民自己又在原址重建或像以往那样,无规则地乱建,无法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反正都要重建,与其让受灾户自己用3万多元重建,还不如政府贴一些钱,集中安置,一举几得。”何凯说。
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城市拆迁还建有关?何凯答:“那些房子反正都要拆,阆中市把灾后重建与结合城市建设,这是一种合理的举措,也是得到南充市政府认同和肯定了的。”此外,这种灾后重建资金并不是阆中首创,他们是学习都江堰市的经验。
至于为何要把2011年确定要拆迁的房屋认定为是2008年“5·12”地震受灾的D级受损房屋,何凯说这是一些“可以理解的处理方式”。
何凯随即推荐该住建局接受采访,以确认这些资金的确用于拆迁户集中安置项目。不过,该市住建局负责该块业务的副局长出差了。
8月5日,何凯提供了一份书面信息(阆府【2012】46号),该信息称,关于互联网博客上反映的江南街道办事处虚造花名册套取灾后重建资金的问题,经查,“5·12”地震后,阆中市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省城镇居民住房重建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在借鉴都江堰市等其他重灾区的经验基础上,实施集中安置为主、原址重建为辅的城市居民住房重建政策。
该信息称,按照《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经南充市政府及省建设厅同意,可以集中使用重建资金。2009年12月,江南街道办事处核报了160户D级危房户予以集中规划建设,其中146户实施集中安置,重建资金为456.05万元,目前集中安置小区尚未完工,江南街道办事处已经向阆中市住建局拨付了工程款3000.05万元,其余14户原址自行重建,重建资金为43.6万元,由江南街道办事处通过信用社向这14户打卡直拨。
该信息还称,“2011年8月之前,省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驻南充检查组先后两次对阆中市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计,均未发现江南办事处编造花名册套取国家灾后重建资金的问题。”
这一说法,明确了救灾款是“江南街道办事处核报了160户D级危房户予以集中规划建设”。
不过,冲突由此产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146户名单上的村民几乎全部表示,他们的房屋根本没有在“5.12”地震中受损,更不是D级受损危房。当时编制报表的凌朝全也表示,是市里面指示要把拆迁户编制成“5.12”地震受灾D级受损,他个人及乡镇任何一级领导,都不敢擅自做这个主。
谁来消解这一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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