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青岛市地税局获悉,由于施行了多项减税政策,今年1至7月,青岛地税部门减免各种税款29.7亿元。其中,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前7个月,青岛102万工薪族减交个税9.1亿元。
据悉,截至7月底,青岛地税部门共有27万余纳税户,其中,中小企业16.1万户,个体工商户10.4万户。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税费负担偏重的问题,青岛市地税局把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上限2万元,今年1—7月,减税2.16亿元;为6万户个体工商户下调了纳税定额,减税5100万元;对1945户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实行优惠税率,减税56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共减税6900万元。为扶持高新企业发展,对68户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税2.9亿元;对64户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税2520万元;对6户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企业,减税1100万元;对6户软件企业,减免所得税6310万元。
1—7月,地税部门严格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全市102万工薪阶层减税9.1亿元,为1万余名出租车司机减税350万元;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差别化税收政策,减税1.32亿元,惠及3703户低收入家庭;落实家庭唯一居住性住房优惠政策,减税3.9亿元,惠及5万户家庭;为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创业减税2180万元。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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