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不要随便发布在网上,女房主最好不要单独陪房客看房
小学毕业、23岁的河北深州男子张某为了弄到钱财,在省会以看出租房为名,趁女房主单独陪同看房之际进行持刀抢劫,并拍摄房主裸照敲诈勒索。昨日,这名男子被桥西公安分局振头刑警队刑拘。
8月31日晚,槐安路某小区一名女士报警称,一名陌生男子以看房名义入室对其实施抢劫并敲诈勒索。接到报警后,振头刑警队值班副队长王志辉、民警张中礼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受害人李女士在槐安西路某小区有一套闲置房,受害人于日前通过互联网某网站发布了一则出租房屋信息,留名是李女士并有其联系电话。
8月30日中午,李女士接到一个电话,一名男子通过电话详细询问了出租房屋的情况,并询问李女士晚上是否有时间看房,届时男子会和他的女友一起去看房子。双方遂约好次日傍晚看房。
8月31日晚8时许,联系看房的男子如约而至,当时李女士看到对方是一个人后并没有多想,那名男子称自己是一名专职司机,女朋友临时有事不能陪他一起看房。之后,李女士就单独带领男子来到了要出租的房屋,没想到刚刚进屋不久,男子就凶相毕露,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架在李女士的脖子上,然后用毛巾捂住李女士的嘴,并用一条腰带将李女士的双手反绑,搜出她身上的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那名男子见所得物品较少就强行将李女士的衣服扒掉,用手机拍下裸照,威胁李女士进行敲诈勒索,逼迫李女士往一个银行卡账号内汇5000元现金,否则就将李女士的裸照发到网上。
了解情况后,民警展开侦查工作,8月中旬,桥西区裕华路某小区发生过一起同类案件。经侦查,民警发现两起案件是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
9月2日,民警在工作中获知一条消息,家住红旗南大街某小区的王女士通过互联网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后,同样接待了一名看房的男子,但由于当时看房时有邻居在场,那名男子要求改日联系看房。民警立即找到王女士,确认是同一犯罪嫌疑人。9月4日中午,民警在红旗南大街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23岁,河北深州人,无业)小学毕业后,在外打工,其间换了好几个工作。8月中旬,张某流窜到石家庄市区。为了弄到钱,张某从网上学了作案手法,然后买来尖刀,他在网上专门找出租房屋的女房主,找机会实施犯罪,且已作案3次。昨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刑拘。
记者点评:
犯罪嫌疑人张某高高胖胖,据说被民警抓获的一瞬间,吓得当场尿了裤子,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民警说,回过头来分析这类案例,案中的受害人都太麻痹大意了,房主不应把私人电话、性别发布到网上。另外,面对陌生人,女房主最好不要独自陪房客看房,以免受到不法侵害。一旦遭遇不法侵害,应冷静应对,巧妙与之周旋,最好不要激怒嫌疑人,记住其体貌特征,尽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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