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来,辽宁省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积极探索各类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截至2011年底,累计改善145万户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超过10%,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这是记者从10月1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党的十七大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当做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及改善城市面貌、加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始终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辽宁省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同时,积极探索各类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基本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截至2011年底,累计改善145万户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超过10%,住房保障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下达给辽宁省33.79万套的保障任务。为了确保如期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省政府迅速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及时地启动了新一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省发扬“为民、拼搏、实干、协作”的“棚改精神”,再现“辽宁速度”,并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迅速破解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所需的350亿元资金和十多平方公里土地这两个瓶颈问题。而例会、调度、通报、督导、问责、考核和宣传等七项制度,也保证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而快速地推进,建设速度一直保持位居全国前列。到2011年底,我省实际完成了37.1万套保障任务,其中竣工10万套,以“三高一超”——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速度推进,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保障房建设任务。
今年,国家下达辽宁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是21.89万套,其中实物建房20.6万套,竣工16.5万套 (含结转项目)。截至9月25日,全省已完成保障任务24.4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111.6%;其中新建项目已开工24.17万套,开工率达117.3%;全省已竣工13.5万套,占全年竣工任务的82%,预计到年底,我省将超额完成21.89万套的保障任务,超额完成16.5万套的竣工任务。全省将有2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喜迁新居。
“十二五”期间,辽宁省将规划完成110万套保障任务,到2015年,完成保障累计将超过200万套,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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