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获悉,为有效推进节能减排,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从今年开始,滨海新区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设立区域污染减排奖金5000万元,用于奖励对上一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作出实质性贡献的项目。
根据滨海新区日前出台的《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励暂行办法》,新区的减排奖金将重点用于纳入新区减排计划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的管理减排项目、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结构减排项目以及其他与污染减排直接相关的项目。而该办法所称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是指纳入国家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新区对新建污水处理厂、原有污水处理厂设施改造、管网建设和中水回用等项目新形成的化学需氧量削减量,按照每年新增加1公斤削减量,给予奖励资金6元的标准执行;氨氮按照每年新增加1公斤削减量,给予补助资金12元的标准执行。二氧化硫超量减排奖励标准按综合脱硫效率大小实行分段递升奖励。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形成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量,分别按照6元/公斤、12元/公斤、6000元/吨、8000元/吨给予奖励。同一单位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奖励额度分别限制在500万元以内,化学耗氧量和氨氮减排奖励额度分别限制在300万元以内。(记者孙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