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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杨百万”状告东北证券 法院已受理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年关渐进,股民又迎来新一轮各种形式的股票推销信息“轰炸”。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听了一场内部报告会亏损60多万元”的天津“杨百万”与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的官司也步入“第三季”。11月14日,天津“杨百万”正式起诉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违反合同法和名誉侵权,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受理。

在天津,“杨百万”此次起诉之前,官司已有过两个回合:先是“杨百万”四处反映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欺诈销售;随后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起诉“杨百万”名誉侵权,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败诉;“杨百万”起诉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

第一回合:股民四处反映情况

天津“杨百万”真名叫杨立成,他于1992年进入股市,炒股是他生活的全部,因为“看得准”、“挣得多”,在当地就连出租车司机都知晓,身边活跃着一帮股民朋友。直到今日,杨立成都认为东北证券那场小范围报告会不但让他损失巨大,还让他在周边朋友中的形象受损,“我强烈推荐大家买,有钱大家赚嘛,没想到亏成这样,我都没法在他们面前做人了。”提起新兴铸管这只股票,杨立成满含愧疚。

事情还要回到去年春季。当时杨立成还是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的大客户,在营业部享有专用的贵宾室。2011年4月9日,他受邀参加了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举行的《2011年第二季度投资策略报告会》。杨立成称,这是一场小范围、针对大客户的内部报告会,“给所有股民开完大会后,又专门给我们这些大客户开的这个小会,我们认为会有重要信息。”

“那场报告会是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经理黄蔚然主持的,当时东北证券机构策略部经理冯志远称新兴铸管后续并购题材进展顺利,机构大量吃货,上半年第一目标位在18元以上,未来还要涨等等。”杨立成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听他推荐后就买了10万多股,其他在场的几位大客户也都购入数额不等的该股票,买的时候新兴铸管是12元多,现在跌到5块多了。本想着大赚一把的“杨百万”至今被套,他现在账面损失60多万元,身边的一帮朋友在他的力荐下也购买了不少的股票,累计亏损也在50多万元。

因股票损失惨重,杨立成先后向中国证券监会天津监管局和中国证监会举报东北证券欺诈销售,并在多个股吧里发表《东北证券乱推股票造成很多股民巨额亏损》、《谈谈东北证券天津营业部经营方略》。

第二回合:券商告股民

就杨立成所指的这场报告会,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黄蔚然与冯志远的说法相矛盾。冯志远称那段时间从未去过天津,更没有给杨立成等人做报告;黄蔚然则称,冯志远所做的报告都是依据东北证券的研究报告,杨立成一直跟东北证券纠缠不休是因为一次旅游没带他去,杨怀恨在心。然而,记者查证发现,那段时间前后,公开资料中查不到东北证券关于新兴铸管的研究报告。

因为杨立成的这两篇文章,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于去年年底起诉杨立成,认为杨立成在互联网上多次发表的虚假信息已经严重侵犯了东北证券的合法权益,要求杨立成停止侵权并道歉。东北证券的诉讼请求为:判令杨立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判令杨立成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公证费1300元,诉讼费用由杨立成承担。

在这一回合,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败诉。

第三回合:股民诉券商

因为杨立成“动作”不断,他也被东北证券“扫出”贵宾室,“2011年11月16日我与往常一样,9点去营业部发现我的房间已被‘抄家’,电脑一台也没有了,沙发没了,连座椅都一把不留,东北证券称以我为敌,不提供我做股票的场所了。”杨立成说。

今年11月14日,杨立成起诉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违反合同法和名誉侵权一事已经被法院受理。“我与东北证券双方签有《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股民做股票是由券商代理买卖、保管股票及资金,券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券商从股民帐户提取佣金,双方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双方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谁违约谁担责。”杨立成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另外,据民法通则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就相关情况,记者致电黄蔚然。“杨立成是在起诉我们,但是公司有规定,我不能随便接受媒体采访。”黄蔚然说。记者随后致电东北证券董秘,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股市低迷,股民与券商之间的纠纷不时见诸报端。“杨百万”与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的纠纷,就是一例。年关渐近,股评报告会、培训班、软件推销以及其他种类的荐股信息大量对股民“狂轰滥炸涌”。专家表示,股民接受这些信息的时候要擦亮眼睛,投资的时候不能单单依靠这些被动接受的信息,还应多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国家的宏观面。另外,股民遇到券商诱导性投资的时候应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了也好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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