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4日部署了明年审计工作十项重点。其中,把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关注可能出现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反弹,加强保障房等民生项目审计,健全审计整改报告和督查制度等,尤为引人注目。
这十项重点是
——加大对中央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坚决查深查透、如实报告、依法处理,对犯罪分子绝不手软。
——加大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力度。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
——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的揭示力度。高度关注当前发展面临的经济增速放缓与产能相对过剩矛盾加剧、经济发展需求与资源环境约束问题突出、财政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增加等情况,关注可能出现的“两高一资”反弹、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风险隐患。
——加大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力度。加强对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执行,以及资源管理利用及重点区域环境治理情况的审计。
——加强对“三农”、社保、教育、医疗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项目审计力度。揭示和反映政策落实不到位、目标未实现及资金分配不合理、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加大绩效审计力度。揭露和查处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方针、严重铺张浪费、财政资金损失、国有资产流失、重大资源毁损及效益低下等问题。
——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揭示力度。揭露和查处经济运行中徇私枉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问题。
——加大对审计信息和整改情况依法公开力度,落实整改主体,提出整改期限,公告整改结果。
——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
立法风向
据新华社电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草案。其中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关于征地补偿删除“30倍”上限,补偿金不落实不得征地的内容,旅游法草案关于公益性文化场馆逐步免费开放的内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关于城镇实施计划生育的老年人享受国家扶助的内容引人注目。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
征地补偿删除“30倍上限”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征地补偿工作中存在征地程序不完善,法定补偿办法存在缺陷,标准偏低且规定过死,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保障不足。”宋大涵表示,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补偿金不落实不得征地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强调,要细化并严格征地程序,加强对政府征地行为的约束,保证被征地农民在征地批准前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征地”;明确被征地农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建立对市县级政府违法违规征地行政问责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商标法修正案
恶意抢注、“傍名牌”不予注册
备受关注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与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商标存在,而将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侵权赔偿额上限提高到100万元
修正案草案拟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增加惩罚性赔偿规定,提高侵权赔偿额。其中惩罚性赔偿为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无法查清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声音、颜色也可注册为商标
为进一步方便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新要素,规定声音、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单一颜色等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同时,草案明确了“一标多类”申请注册商标的新方式,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落实劳务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一些企业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实行不同的工资福利标准和分配办法,有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企业福利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相比差距较大。因此,修正案草案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合同及协议要应当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正案
实施计生的城市老年人可享国家扶助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2004年以来我国对农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每月给予一定奖励,“十二五”期间计划将这项措施惠及城市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建议在本法中对此予以体现。据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建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增加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旅游法草案
公益性文化场馆应逐步免费开放
旅游法草案一审稿审议过程中,一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建议,应明确规定公益性文化场馆等应逐步减免门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因此建议增加规定,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依法需要保护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公务活动不应属于旅游活动
一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草案规定的旅游定义范围过宽,一些活动如探亲访友、参加会议及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等不应属于旅游活动,同时,将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定义为旅游还容易造成公款旅游的误解。因此,修改后的草案二审稿中,旅游活动指我国境内的和在我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休闲、游览、度假等形式。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正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纳入基金法
修订草案三审稿重新界定了适用基金法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证券投资范围,私募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不纳入基金法。
分析人士说,这意味着私募基金现有的监管格局没有改变,私募基金投资公开发行的股票由证监会监管,投资非公开发行的股权或股票仍然由国家发改委监管。
责任编辑: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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