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更多减税政策“惠民生”
今天采访获悉,2012年全省国税收入完成4656.1亿元,收入质量和规模同步提高;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各项地税收入2866.81亿元,增长24.03%。
2012年全省国税收入完成4656.1亿元,增收337.18亿元,国内税收收入完成3069.08亿元,增收170.25亿元,收入质量和规模同步提高。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地税收入2866.81亿元,增长24.03%,增收555.45亿元。
2012年是税收优惠政策密集实施的一年。据测算,我省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调整后,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受惠户数达到28.6万户,占调整前征税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的52.3%;提高起征点后增值税年减少税额9.18亿元,占2010年个体工商户(含个人)收入的53.1%。据初步统计,2012年全省国税系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超过千亿元。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到国家规定的最高限——— 月营业额20000元,仅此一“调”,全省近九成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一年减轻税收负担共计7亿多元。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济南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将受益。另外,今年起税务发票工本费也将全面取消。(记者 焦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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