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2人被骗、涉案金额达130余万元的辽宁特大劳务输出诈骗案,9日在大连市西岗区法院一审宣判。当地一家国际合作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崔军作为唯一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间,崔军作为一家国际合作有限公司的法人,先后为22人签订了为期3年或3年6个月的赴韩国研修合同。结果,在给这些签订人办理了1至3次不等的为期3个月的商务签证后,他就离开了原先的办公场所,人间蒸发。其实,这22人不知道的是,崔军的这家公司并没有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经营资质,也无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因此,该公司实际上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在上述期间,该骗局让22名被害人共被骗取了资金131.5万元。经过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侦查等程序,去年下半年,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对崔军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军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所涉金额巨大,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于是,法院一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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