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山东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县域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山东将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图为发布会现场。
中国山东网1月16日讯(记者 姜瑞丽)记者从16日召开的山东省工商局促进县域科学发展新举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促进县域科学发展,增强县域综合实力,山东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县域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山东将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今后,由省工商局登记管辖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经省工商局同意,可委托市、县(市、区)工商局登记管理。
发布会上,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际水介绍说,现行的企业登记管理体制是分级管辖,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对住所设在市、县(市、区),应当由省工商局登记管辖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经省工商局同意,可委托市、县(市、区)工商局登记管理。同时,还规定各市工商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限的政策措施,以给县域企业登记管理部门更多的登记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
“这极大方便了企业,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郭际水表示,这条打破了现行分级管辖的企业登记管理体制,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和选择权,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012年,烟台市工商局已将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注册登记权下放到县(市、区)工商局,一次性下放企业2807户,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就近办理注册登记。” 郭际水举例说。
除了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山东省工商局还通过简化名称核定程序,实行网上受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授予市、县(市、区)工商局行使冠山东行政区划名称变更的受理权,相关名称的变更由其受理后直接网上报省工商局审批,打破现行的企业名称变更逐级申报审核,减少行政审批层级,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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