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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挑战食品安全“红线”?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民以食为天,食品质量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但是,食品行业的不法商家却不断挑战着消费者的情感承受力,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重,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以致有人发出“我们今天还敢吃什么”的感叹。

通常在人们的印象中,假冒伪劣及问题食品常常与诸如“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或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字眼相连。但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除了越来越多外,还变得越来越“大牌”,一些大企业、知名企业甚至龙头企业也纷纷卷入各种质量安全的漩涡。

最近的速成鸡和前年的健美猪这些严重危及食品安全的名词居然都与中国食品领域中的巨无霸企业、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双汇集团如影随形。还有消费者接二连三地在双汇火腿肠里吃出“弹簧”、“活蛆虫”、“长毛”等龌龊肮脏的东西。

专家指出,建立食品安全和放心食品应该从大企业、正规企业抓起,为此,本报特别推出《食品安全防不胜防?》、《“双汇”质量隐患不断 赶走健美猪又飞来速成鸡》、《双汇火腿肠里又吃出“黑心棉”》以及《监管与责任》等系列报道,全面梳理当前食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作为肉类加工龙头企业双汇集团连续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并探寻解决办法。

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国家先后出台多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就在近日,国务院还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李会报道

“不是饿死,就是吃死。”

一直被食品安全新闻困扰的家庭主妇张晓敏的说法也许有些极端,却也说明了当下中国食品安全状况的严峻性。

食品安全陷阱密布

刚刚跨入2013,便有羊汤事件爆出。

据《扬子晚报》报道,因成本限制而清汤寡水的羊汤,经羊肉香精、增白剂、大骨高汤添加剂等“料”改造后,便变成汤白味浓的鲜汤。其中一种增白剂还含有二氧化钛,二氧化钛是添加剂,可以做化妆品用,食品也有,但是没有加肉、汤里面的,长期使用对肾、胃不好。

但羊汤事件并未引起多大关注,除了因为食用人群较少之外,更因为,与此前爆出的种种食品安全事件相比,这实在算不上什么。

人们已经很无奈的“见多识广”了。

地沟油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

地沟油,本应在城市下水道里悄悄流淌的垃圾,却被利欲熏心的人们将其打捞加工,摇身变成餐桌上的“食用油”。他们每天从那里捞取大量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

“地沟油”危害极大。一旦食用“地沟油”,它会破坏人们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的严重后果。所以“地沟油”是严禁用于食用油领域的。

2011年9月13日,中国警方全环节破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案。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一条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据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和油脂工作组组长、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称,几乎每个人都有可能吃过地沟油。按他估计,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至300万吨。而国人一年动物和植物油消费总量约2250万吨。

“我可以不去吃路边摊,可以不去吃小饭店,可是我在家也要用油啊,现在是一些品牌产品也是地沟油,或者说是一些地沟油打着品牌产品的幌子在销售,我怎么办?我自己根本无法分辨啊。”张晓敏又气愤又无奈。

如今,利用地沟油生产柴油、航空油等依然未取得重大实质性进展,而这些肮脏的财富必然不会安静流淌在地沟中,如果不能流向合适的地方,那它必然还会流回人们的餐桌,只不过更隐蔽。

就食品安全而言,地沟油不是个例。

央视最近又爆出了速成鸡新闻,被各种抗生素“喂”大的问题鸡纷纷流入各大食品加工企业,其中不乏肯德基这样的大企业,然后再进入消费者之口。

而在这之前,从三聚氰胺奶粉到皮革老酸奶、从毒胶囊到毒韭菜、从药残茶包到性早熟牛初乳……有毒食品似乎已经无孔不入。

但最令人担心的是,这些有毒食品不仅出自黑作坊,有的甚至出自大企业。

双汇便是令人担心的大企业之一。

从瘦肉精事件开始,蛆虫事件、黑絮事件、菌落超标事件、发霉事件、最近的速成鸡……一系列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问题屡屡见诸报端。

监管不力惩治不力

为什么有毒食品能够大行其道?难道我们的食品安全完全不设防吗?

事实上,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监管条例,我们都有详细设置。

目前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实际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卫生、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环保、市政、城管、公安等。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铭指出,食品在生产环节属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进入餐馆环节则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流通环节属工商部门管辖;餐厨垃圾回收归口市政部门。只有最后形成公共安全威胁才涉及公安部门。

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设置方面,也相当全面。

中国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诸多安全条例。

而最严厉的,应该算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列出的处罚措施。

刑法修正案(八)没有废除刑法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种直接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最高法定刑分别可达到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规定,但修改了部分措辞,加大了处罚力度。

对比《刑法》,《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可以单处罚金的规定,法院对犯罪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必须对责任人判处自由刑。同时,加重了处罚标准。按照《刑法》,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也可以判处一至六个月的拘役。《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至少判六个月有期徒刑。修正案还取消了罚金的最高限额。

在兼管方面,修正案(八)将食品监管方面的渎职犯罪单列出来,并将最高法定刑从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了10年。

可是所有这些,都没能让有毒食品消失。

为什么?这么多部门,这么多法律法规,为什么就管不住一张嘴?

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说:“此次事件突出地暴露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一些监管部门和一些监管人员存在严重的失职。”

也就是说,我们不缺依据,更不缺执行人,但我们缺的是严格落实法律条文的各监管部门执行人。

就以最近央视爆出的速生鸡事件为例,几乎每一个质检、监督的把关环节都形同虚设。

按照农业部《肉鸡饲养管理准则》,肉鸡在送宰前7天必须停用一切药物。但事实上,养殖户通常只停药3天,没有人监管。

在餐饮公司设置的各个检验环节,多是走过场,来自官方的监管,也基本没有。

那么,为什么监管会形同虚设?

应该说,对失职人员惩罚太轻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不妨回忆一下几年前的三鹿事件,“三鹿事件”引燃一轮官员的问责风暴,但问题官员随后纷纷东山再起。

据相关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后以全国 “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的身份露面复出;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被处分后,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较其在质检总局时升了半级——不降反升;2009年3月,河北省纪委决定给予该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记过的行政处分,但早在2008年11月,涉及“三鹿事件”的刘大群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后当选邢台市市长……

既然安全事件并不与前途息息相关,也就不难明白监管部门为何如此不给力了。

那么,涉事企业呢?为什么许多涉事企业会一犯再犯?同样是惩罚太轻了。

三聚氰胺事件,案发于三鹿,包括蒙牛、伊利在内,乳业几乎全行业失陷。结果如何?三鹿垮台,但其他乳业公司影响甚微。

于是,侥幸逃过一劫的蒙牛在之后又爆发了过期奶、黄曲霉毒素等食品安全事件。

与中国不同,在重典整治食品安全方面,韩国相当严厉。

2004年初,韩国出现了“饺子风波”。当时,有人披露一家饺子馅生产公司用变质的萝卜做成饺子馅,然后销往饺子制作公司,流入市场。韩国民众纷纷要求企业回收劣质产品、严惩违法企业和个人。

政府也在“饺子风波”后修改了食品安全法规,加重了对制造和销售有害食品的惩罚力度。首先,加大对假冒名牌食品的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其次,制作、销售劣质食品的个人会被定为“保健犯罪”,所处刑罚最高可到10年,罚款2亿韩元(约合143万元人民币)。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公司,除吊销营业执照以外,10年内禁止再重新营业。

“只有像韩国这样直接让问题企业关门,我看企业才会怕。”张晓敏表示,“要是中国也这样狠心治,一定能治好。”

寄望于严惩,这是人们最普遍的思路。

在今年深圳市政协会议上,食品安全是最热的话题。政协委员曲敬来提出,应该像出台严厉的交通法规一样出台严厉的食品安全法规,对于食品问题要敢于亮红灯。

社会责任观念淡薄

要杜绝毒食品,就要严监管,就要严惩涉事企业,这是最基本的思路。

那除此之外呢?

重点治乱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则是需要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感。

而这,恰恰是当前许多企业最缺乏的。

每年撰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上市公司的必选动作,以什么样的态度来撰写,则真实反映了“社会责任”几个字在企业心中的分量。

资料显示,三全食品、双汇发展等企业,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的社会责任报告除了数字和某些事件有区别外,报告中的表述格式完全一样,撰写者甚至未作任何调整。在瘦肉精事件爆发的2011年,双汇发展在其撰写的社会责任报告中,甚至对此重大安全事件只字未提。

事实上,像双汇、三全那样对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并不在少数。

第五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际研讨会刚刚结束, 《金蜜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12》同期发布,报告显示,此次研究1001份报告,整体平均得分为49.63分。其中,65.9%的报告能够客观、中立的表达企业履责实践,有24.9%的报告平衡性较好,向利益相关方披露自身的负面信息,而这,意味着近8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未向利益相关方披露自身的负面信息。

瑞森德企业社会责任机构创始人段德峰曾向媒体指出,“报告写得好的企业,还是管理层重视,如果管理层不重视,靠底层员工来推动是很困难的。如果让企业加强对社会责任报告的认识,还需要公众和媒体向公司施加压力,不能完全指望公司自觉去认识。”

有专家指出,企业之所以能够如此漠视社会责任,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关注度不够。

好在,情形正在悄悄发生改变。也许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关注度的上升将会倒逼企业切实担起这份沉重的责任。

日前,清华大学和罗德公司在北京联合发布了第四期《快速消费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指数报告》。

报告撰写组2012年总共收到了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11份有效问卷。总体来看,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连续4年呈上升趋势。

其中,在快速消费品行业(简称快消品行业)数据中,汇总“非常关注”和“比较关注”的人群比例为65%,远超过不关注的人群比例1.3%和不太关注的人群比例6.2%。

但公众对快消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评价不高。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国内快消品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公众分别为3.3%和26.5%,43.9%的公众持“一般”态度。

公众对国内快消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评价不高。71.1%的公众认为国内厂商比国外厂商表现差。

曾经,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是两条平行向前的河流,但随着自由开放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这一情形也将发生改变。

《快速消费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指数报告》指出,企业声誉危机高发期将全面到来。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管理企业品牌声誉,成为企业必修课。

67.8%的被访者表示,若快消品厂商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做得很好,他们会“优先购买这个公司的产品”;65.8%的被访者表示会“推荐他人购买这个公司的快速消费品”;47.1%的人表示会在社交媒体(微博、网站)上发表对企业的正面评价或转发微博。

也许,仍有很多企业尚未意识到这一点,但毋庸置疑的是,能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于企业而言不再无足轻重,而是性命攸关。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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