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滨海新区文广局日前出台《滨海新区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服务标准及经费保障办法》、《滨海新区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标准及经费保障办法》(简称《两个办法》),从基本服务免费、设施设备满足需要、公共环境标准、服务成效明显等方面做出相应规范。其中规定,各馆每天对公众提供免费服务的开馆时间不少于6小时。
据了解,《两个办法》提出,文化馆(站)的馆舍、馆内设施以及各种设备必须用于并满足公益性文化服务需要,不得出租出售。文化馆的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占总使用面积比例不低于70%,街镇文化站的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馆舍严禁挪作他用,在开展传统服务的同时,积极大力发展现代数字图书馆建设,要建立一定规模的数字化资源,配置供读者使用计算机以及在线公共检索目录(OPAC)使用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少于60台。
《两个办法》规定,文化馆(站)每天开放,每周对公众提供免费服务的开馆时间不少于42小时,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指导、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等。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应不少于60小时,并独立设置视障读者阅览区,设有专为残疾人服务的设施、设备,每服务人口10000人—25000人配备1名工作人员。
据介绍,按照《两个办法》,每个文化馆(站)要形成2个以上的品牌服务项目,自办文艺团队不少于3个,每年组织文化活动不少于40次(场),各艺术门类都兼顾到,且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者等特殊群体开展的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各图书馆应形成2项以上服务品牌,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下基层服务每年不少于50次,参与图书馆各类活动人数累计6万人次以上,读者满意度调查的基本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记者刘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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