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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纪委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89人

来源: 北京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最近,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了2012年北京市案件办理情况,“领导违纪”案等四类案件成为办理重点。

据介绍,四类案件均为社会关注的重点,一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2012年,北京市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89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7人;二是重点领域和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政法、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等领域发生的违纪案件。2012年,北京市公安局纪委新立案95件,查处132人,同比2011年分别上升43.9%、65%;三是贪污贿赂等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2012年,涉及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37.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占年度违纪案件总数的21.8%;四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2012年,北京市重点查处了涉及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办学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等方面的违纪案件。

2012年,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902件次,立案638件,结案54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6亿元。

据介绍,北京市纪检部门紧密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开发、民生保障等全市中心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共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典型案例

北京昌平区政协原副主席于泓在担任昌平区科委主任、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便利挪用公款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为他人公司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贿赂400余万元,市纪委立案调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北京朝阳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希泉任职期间,利用主管朝阳区农委及负责农村工作等项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86万余元,市纪委立案调查,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北京顺义区李桥镇原党委书记李丙春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拆迁款3870万余元,挪用公款1.78亿余元供他人使用,收受贿赂30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北京通州区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史福利挪用征地补偿款780万元,贪污79.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北京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村委会原委员梁达,在土地储备拆迁过程中,骗取拆迁补偿款及停产停业补助款1.89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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