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5日电 2013年2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了中国城市防灾减灾管理报告,指出中国城市灾害形势日益严峻,城市防灾减灾存在着观念误区、法律制度不健全、标准滞后、协同不畅、投入不足等问题,城市脆弱性凸显,灾害风险不断积累加剧。
法治蓝皮书指出,当前中国的城市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城市防灾意识淡薄。城市防灾减灾未获得应有的关注。城市自然灾害的严峻形势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被忽视,重经济发展轻防灾减灾。
2. 灾害应对法律制度不健全。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现有规则散见于各个法律文件中,既缺乏综合性、针对性的法律依据,又缺乏足够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虽然缺乏预案的问题逐步缓解,但是应急预案法律属性模糊,预案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执行力的问题仍严重存在。
3.防灾减灾标准陈旧过时。防灾抗灾标准严重滞后,既有标准过低的问题,又有缺乏综合标准的问题。对于频频发生的“N年一遇”的自然灾害,此种标准已不能适应日益严峻的灾害形势。
4.应急预警反应迟缓。一些城市多次发生过极端天气预报不及时的问题,应急处置的不作为、慢作为更是常见。北京“7·21”暴雨期间,京港澳高速北京段越来越拥堵、积水越来越深,但收费站依然“正常”拦车发卡、收费,未对车主给予通知、疏导,未关闭高速入口、停止收费加快通行速度,导致多辆汽车被淹。
5.各方协同配合乏力。日常行政管理的条块分割导致体制运行协调不力、职责不清。近年来发生的城市自然灾害都反映出各部门缺乏协作的问题。7·21暴雨发生后,电力部门不及时在重点区域采取拉闸断电措施,消防等救援部门不能及时出警或者采取有效的援救措施,交通运输部保障运力的措施难以满足市民的实际需求,政府应急与出租车行业管理协调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法治蓝皮书指出,面对未来仍将会频频发生的城市自然灾害,有必要更新发展理念,在统筹全局、安全第一的理念指导下,全盘设计城市的规划、建设,发展与安全并重,将各种自然灾害导致的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在应急管理思路和能力上,应当在重视抗灾、大力救灾已有成效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前移,注重灾害的预防,主动防灾、减灾、避灾,通过摸清灾害源、风险点,统筹兼顾,系统改进。尤其应健全城市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完善法律制度标准,改进预报预警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演练,加大资金保障并优化投入结构,切实提升城市减灾能力,打造安全城市。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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