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3月1日零时起,石家庄市枢纽中心所属运河桥客运站、客运北站、白佛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南焦客运站开始执行燃油附加费上调后的新票价,涉及290条线路(包括中途站点),占到了线路总数的77%,上调区间为1元至3元。
石家庄枢纽中心按照市物价局内部明电《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根据河北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的规定,自2013年2月25日起,河北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36元/人公里。
公路客运的燃油附加费是直接计入票价,因此枢纽所属5个客运站将按照油价调整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为0.036元/人公里,对现有票价进行调整。枢纽中心积极组织和协调各运输企业加班加点工作,重新核算票价,并完成了向运管、物价部门备案等程序。
据悉,枢纽所属5个站共有377条线路,此次调整票价涉及290条线路(包括中途站点),占到了线路总数的77%,上调的区间为1元至3元(例如:石家庄——沧州,原有票价为58元,现调整后为60元;石家庄——隆尧,原有票价25元,现调整后为26元)。五家客运站已提前一天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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