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太原3年查办涉众经济犯罪61起

来源: 山西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吸金手段隐蔽 老年人上当多

本报讯(记者 曹秀娟)3月19日,记者从太原市检察院获悉,从2009年至2012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受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61件141人,涉案金额数亿元,逾万名群众受害,其中,集资诈骗案13件3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5件58人。这些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损失严重、吸金手段隐蔽以及老年人上当多三个特点。

数据显示,太原市检察机关近期办理的17起案件涉案总额达2亿余元,单案最大金额8000余万元,个体群众被骗金额从数万元、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与涉案金额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案发后司法机关能为群众追回的损失却很有限,因为这类犯罪一般都是用后期“投资”支付前期的高额回报、提成等,到案发时部分或大部分资金已消耗于犯罪的各个环节或被大肆挥霍,形成巨大亏空。

据介绍,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作案手法越来越狡诈,他们多以合法身份做掩护,通常注册合法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并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往往结合房地产、金融、生态农业等“热门”行业,利用举办讲座、媒体虚假宣传,再巧立商品买卖、会员费、服务费、定金等名目骗取资金。如广东一家公司以预订度假养老公寓床位作幌子,通过提前交纳定金入股分红返利手段,在太原市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短短一年就 “吸金”6000余万元。案发后,司法机关可冻结的赃款仅有750余万元,562名受害者中,大部分是年逾60岁的老年人。

业内人士提醒,高收益往往与高风险相伴相随,高额利润回报的背后可能是深不见底的投资陷阱。面对高额回报时,群众应提高“识骗”能力。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