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越发展,用水量越大,长期以来已成为常规。然而,山东在支撑经济总量连续两位数增长、保障全省粮食生产“十连增”和农民收入“十连快”的情况下,全省万元GDP取水量由2003年的175立方米降到2012年的50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3年的54立方米降到2012年的14立方米以下。
山东水资源严重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322立方米、亩均263立方米,相当于全国平均量的1/6和1/7。为破解“水瓶颈”制约,山东在开展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通过控制区域用水总量促进用水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节水型经济。
用一个公式,山东琢磨出将水资源量化管理的办法:可用水总量-水质不达标的水量-超定额用水-超采区采水=年度用水计划。2010年10月,山东出台《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成为全国率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省份,把全省和各市、县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年际间可通过降水补充的范围内,并将新增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环评立项的必要条件,凡未经水资源论证并取得取水许可的,发改、经信部门不予办理立项核准,环保部门不予通过环评。依据《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和相关水量分配方案,统一核定全省及各市、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并将其作为区域取水限批的“三条红线”,对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取水许可,以此形成“倒逼机制”,引导各级各地“眼睛向内”节水挖潜,自觉限制不合理用水,减少浪费用水和污染排放。
用水凭“票”,是山东计划用水的创举。为促进用水方式转变,山东先后制定九大重点工业行业用水定额、主要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饮用水生产企业产水率等地方标准。核定各市、县年度区域用水计划控制指标,对工业、服务业取用水户逐月下达用水调度计划,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其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的主要依据。同时,按照“定额内讲公平,超定额讲效率”原则确定基本水价,对超定额用水的加价征收或累进征收水资源费。
山东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业方面大力推广先进节水技术,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项目,先后整顿、关停、淘汰“五小”及新“六小”企业6000多家。农业方面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大力推广管道灌溉、喷滴灌、机井IC卡(集成电路卡)自动控制计量灌溉、土壤固化剂防渗等节水新技术,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发展到7645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在城乡建设方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节水材料,推行分质供水,广泛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水的浓厚氛围。
统计资料显示,凭借约占全国1%的水资源,山东创造出一个个“奇迹”:灌溉占全国6%的耕地,生产占全国8%的粮食,养育占全国7%的人口,支撑占全国10%的经济总量。5年来,山东生产总值接连迈上3个万亿元台阶,去年达到50013.2亿元,年均增长11.4%。去年,山东粮食总产902.3亿斤,比上年增产17亿斤,实现“十连增”;农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比上年增长13.6%,实现“十连快”。(徐锦庚 卞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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