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0日讯(记者刘常俭)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省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这次活动要求在两个月内对184件省本级现行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和142件较大的市、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重点是在2010年全面清理和2011年专项清理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目的是要抓实我省经济管理活动的法制化和解决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
马兰翠指出,要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贯彻整个审视和梳理工作的始终,认真做到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不留败笔、不留隐患、不留遗憾,要贯彻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要求,认真审慎地开展工作,逐项逐项地加以研究,并据以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对审查出的重大问题,展开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一府两院”、下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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