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一家纺织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威海消防支队经区大队依法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
据悉,该单位建筑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共设有常闭式防火门6个,均未安装闭门器。该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完毕。而当复查期限到期后,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发现该单位并未按照要求整改火患,于是依法对其做了上述处罚。(汤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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