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还款又反悔 被纳入名单当天就还钱
一家国企欠付15万元租赁费迟迟不还。近日,顺义法院依据新司法解释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后,该企业当天就交来第一批执行款。
原告是北京一家科贸公司,2003年,该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建立租赁关系,因建设公司拖欠15万元租赁费未付,其诉至法院追讨。建设公司是一家国企,其当庭对所欠租赁费数额没有异议,辩称公司经营惨淡,没有营业收入,无力支付欠款。2012年12月,顺义法院判决建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科贸公司租赁费15万元。
因建设公司未按时给钱,科贸公司于今年8月8日申请强制执行。8月9日,承办法官向建设公司送达执行通知,随后查明建设公司的银行账户因其他纠纷已被冻结3000余万元,其他银行账户余款不足百元。建设公司起初表示可以制定还款计划,每月还2万,分7次履行,后来又告知法院自己无能力给付。
因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自10月1日起实施,法院于近日将建设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该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当日便向法院交付了还款计划确定的第一批案款2万元,并表示遵守还款计划,尽快付清剩余案款,争取早日从失信黑名单除名。(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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